妻拒煎蘿蔔糕 家暴夫竟拿菜刀狂砍辯:怎麼傷的也不曉得

新竹縣一名擁有9次家暴紀錄的張姓老翁(73歲),不顧妻子已聲請保護令,只因拒煎蘿蔔糕給他吃,竟拿菜刀狂砍對方,造成妻子臉、頸、胸腹與腿部多處深度撕裂傷,幸有路人見狀拿掃把打掉張翁手中菜刀才沒出人命,最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8年徒刑定讞。

示意圖。(圖片來源:民視)
示意圖。(圖片來源:民視)

判決指張翁去年7月底持菜刀赴妻子開的早餐店,要求煎蘿蔔糕遭拒竟揮刀狂砍,造成妻子全身多處深度撕裂傷,雖送醫救回一命,但小腿神經功能喪失,腳無法抬起。

張翁辯稱「只是嚇唬妻子,不是真的要殺她」、「我就是給她抱著滾來滾去,怎麼傷的我也不曉得」,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案經上訴,法官審酌張翁年老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改判刑8年,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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