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公司冒屏縣府名義拍片 墾管處不排除追究刑責

(中央社屏東縣8日電)屏東墾丁國家公園風景優美,是熱門取景地,昨天有民眾看見一輛報廢車沉放入香蕉灣海域;墾管處調查,發現娛樂公司冒名屏東縣府要拍攝主題曲影片,依法開罰,也不排除追究刑責。

香蕉灣是知名潛水勝地,民眾發現娛樂公司為了拍片,竟把道具車放入海中,當地居民憂心危害珊瑚生態,向墾管處檢舉。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日有娛樂公司出面向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申請5月24日至6月16日要拍片,主題為「屏東縣政府主題曲」,調查後發現公司涉嫌冒用縣政府名義申請拍片,已經撤銷拍片許可,也不排除追究相關刑責。

墾管處指出,經向縣府查證後,腳本拍攝內容並非屏東縣政府委託內容,除將撤銷拍片許可,且因拍攝主題非申屏東縣政府所委託,恐有違反刑法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之嫌,不排除追究刑責;另外,若有涉嫌污染水質生態部分,將依國家公園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

墾管處表示,杜絕冒名,未來申請案件將限由原單位提出,此娛樂公司也會列入黑名單。

屏東縣政府傳播暨國際事務處長鄞鳳蘭說,跟墾管處申請的廠商,不是縣府委託廠商,事前不知道有這件申請案件。(編輯:陳仁華)11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