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律師團盼提新證據證清白 加拿大法官駁回

(中央社溫哥華23日綜合外電報導)加拿大法官拒絕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就引渡案提交新證據的請求。同時,聯邦檢察官今天主張,孟晚舟律師團提出她被捕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路透社報導,孟晚舟律師團隊希望將華為一名會計師的書面證詞列為證據,聲稱這能讓人更了解華為的財務作法,同時有助證明孟晚舟的清白。孟晚舟盼能透過提出新證據,以對抗因銀行詐欺罪名而被引渡至美國受審。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副首席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駁回這項書面證據,聲稱這項證據和引渡聽審「並無關聯」。這已是孟晚舟法律團隊第3度提出這種請求,他們提出的許多其他請求也同樣遭到駁回。

49歲的孟晚舟是華為創辦人任正非的女兒,2018年12月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自此在溫哥華的豪宅中遭軟禁,力抗引渡至美國受審。

孟晚舟被控違反美國制裁伊朗的法令與涉銀行詐欺。根據指控,華為透過香港子公司星通技術公司(Skycom)與伊朗有業務往來,違反美國制裁伊朗的規定,同時隱瞞華為與星通的真實關係,詐欺匯豐銀行。

代表加拿大政府的檢察官佛瑞特(Robert Frater)表示,在孟晚舟引渡聽審上作證的證人直言不諱坦承犯錯,「絕對不是騙子」,並非如孟晚舟律師團在法庭上所指控。

佛瑞特說,孟晚舟的辯護團隊陳述時說得「天花亂墜」,提到此案涉及暗地刑事調查、說謊還有跨國掩蓋行為。他說,這與檢方提供「較平鋪直敘的」說法呈現強烈對比。檢方稱,這些公職人員只是履行職務,在該如何處理這種罕見案例上並沒有劇本。

根據法新社,如果孟晚舟律師團沒有再提上訴的話,引渡案預計將於5月結案。(譯者:陳怡君/核稿:張曉雯)11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