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遭判18年 庭上向習近平喊話

(德國之聲中文網) 知名的中國企業家孫大午28日被河北高碑店市法院以「尋釁滋事」丶「妨害公務」等8項罪名判處18年有期徒刑,並罰款311萬人民幣。他兒子與兩個弟弟也分別被判處兩個12年與一個9年刑期。另外,他創辦的企業河北大午農牧集團也有19名員工被判處1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緩刑。

孫大午的律師向媒體表示,他的企業被法院判處3億元的罰金,以及被追繳14億元。整個案件從7月15日開始審理,但直到28日才作出宣判。 孫大午去年11月與妻子丶兒子丶以及公司29名管理人員一起被逮捕,政府派多個小組進駐他的公司,幾乎所有的財產都被凍結。

他被逮捕後曾經歷5個月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傳出曾遭酷刑,並在今年4月被正式批捕與起訴。他的法律團隊在28日判決出來後發布聲明,批評整個案件從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法院受理案件及連續14天的審判,完全「不是一個正常的法律審判」。

法律團隊在聲明中寫道:「我們對高碑店市法院無視大部分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照搬檢察院的起訴書對指控全部認定有罪感到十分失望和遺憾。」

他們強調,由於多名被告當庭表示自己無罪,他們將繼續為孫大午案提供法律服務,協助當事人提出上訴和進行申訴,直到所有法律程序終結,以及直到用盡所有的合法手段。法律團隊表示:「懇請大家關注大午案,關注中國民營企業的生存發展環境,以及關注中國的人權法治狀況。」

為民營企業向習近平喊話

專門關注中國人權消息的維權網28日公布了孫大午本人在法庭上的最後陳述,他表示即便大午集團有錯,錯都在他一人身上。他說到:「大午集團發展這麼多年,主要是我在引導,在方向性上是有影響的,可以說是我帶『歪』了,但不是帶『斜』了。我是先按事說丶再按理說,最後還是按制度說,就是按照事實說,按理說就會爭吵不休。」

他提到,大午集團經營了38年,想追求的是有差異的共同富裕,所以他們不搞股份制。他也替中國的民營企業發聲,直言如果民營企業做大了就危險的話,難道國營企業做大就不危險嗎?

他向習近平喊話:「我真的希望大午集團的實踐能讓習主席知道,社會主義的實踐是能夠走得通的,是能夠經得住所有人的檢驗的,不是公安局能檢驗,是每個顧客都可以檢驗,我們能經得住歷史的檢驗,虛化所有權丶夯實所有權,把家業變成企業丶把企業變成事業,我們把企業變成了不死的社會。」

他在陳述中懇求法院將大午集團的高管都無罪釋放,讓他自己一人承擔所有的錯誤。他說:「你們扣在我身上的東西,我不清楚嗎?涉黑涉惡,勾結境外勢力,可是你們了解我的想法嗎?你們知道我在做什麼嗎?我希望給大午集團一個機會,最好讓我認罪認錯,我承擔,我會認的,我來給社會一個交代。」

孫大午多年來在中國以敢言著稱,他曾在2015年「709大抓捕」期間公開聲援維權律師,發表文章稱抓捕律師為中國社會帶來恐怖氛圍,強調如果是個別律師的問題,不該抓上百名律師,並說這些律師是為中國弱勢群體發聲的人。

此外,他也曾因在公司網站刊登悼念中國自由派知識份子李慎之的文章被罰款,並在2003年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當時外界認為,他是「因言獲罪」。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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