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盤點中國手機 教部:依規定不得用於公務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1日電)媒體報導,學校調查教師使用手機品牌,引發教師反感。教育部今天解釋,是依據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指示,公務機或私人手機如使用中國廠牌,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聯合新聞網今天晚間報導,某國中在校務會議中調查個人使用手機的品牌,引起部分教師反感,認為私人手機並非公務機,學校不該不分公私進行普查。

教育部今天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行政院為避免敏感公務資訊外洩,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要求各機關在民國110年底前汰換所使用或採購的中國廠牌產品。

教育部表示,行政院要求公務機關擴大盤點,因此於民國109年12月31日發函轉知部屬機關、學校,要求到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的資通安全作業管考系統填報產品清冊。

教育部指出,依照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訂定的原則,公務用的資通訊產品不能使用中國廠牌,已採購的需列冊管理,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並將汰換。

至於私人手機,依規定不能處理公務事務,使用中國廠牌更不能與公務環境介接。教育部因而請部屬機關及學校上網填報產品清冊。(編輯:唐聲揚)11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