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宣布代理教師保障全年聘期

宜蘭縣長林姿妙宣布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宜縣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政策,估計486人受惠。(宜縣府提供)
宜蘭縣長林姿妙宣布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宜縣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政策,估計486人受惠。(宜縣府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廿一日宣布自一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宜縣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政策,估計四百八十六人受惠,預計增加經費約五千零六十四萬元。她希望藉由完整聘期制度來穩定師資,讓教師能專注教學工作,學生受教權益更有保障。

縣府教育處表示,全縣代理教師四百八十六人,估算合計增加經費約五千零六十四萬元,縣府自籌近二千五百三十二萬元,也感謝育部允諾112年補助部分經費。

去年,縣長林姿妙曾會晤教師團體並簽署合作承諾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以兼顧代理教師權益及學校用人需求。而教育部國教署二十日下午也與各縣市研商修法及交換意見。

宜蘭縣在經過研商及盤整資源後,林姿妙宣布自一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政策,以避免同工不同酬的疑慮,並希望藉由完整聘期制度來穩定師資,讓教師能專注教學工作,學生受教權益更有保障。

縣府並懇請中央於設算一一三年度人事費時,能參酌財政紀律法第五條,提高補助經費設算基準,並協助編列預算補足,確保地方政府財政穩健。

林姿妙同時感謝縣內教師團體建言,縣府與各界關心,也期盼中央能提高地方政府經費補助設算基準,共同為教育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