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府疑涉多起羅東土地弊案 地檢署細說明

宜蘭縣政府等機關相關涉弊案,在今天上午9時偵訊結束,宜蘭縣長林姿妙(右)雖列被告,但無保請回,離去時林姿妙面對媒體詢問回說「謝謝。」(李忠一攝)
宜蘭縣政府等機關相關涉弊案,在今天上午9時偵訊結束,宜蘭縣長林姿妙(右)雖列被告,但無保請回,離去時林姿妙面對媒體詢問回說「謝謝。」(李忠一攝)

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羅東鎮公所等30餘處處所,並帶回30餘人偵訊,今天(14日)全部偵訊告一段落,宜蘭縣長林姿妙雖列為被告,但因相關事證仍待查證,林姿妙無保請回,檢方表示,此次偵辦與縣府2019年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2020年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以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查證。

檢方表示,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有串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6名被告因有圖利罪嫌、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具保5萬到10萬元。

檢方表示,林姿妙等人的第2次約談並沒有時間表,但會做積極的處理,部分證物會進一步分析、查證,日後會再做詳細比對,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等細節,檢方不願多談,僅表示「容日後查證在說明」,至於農務科長吳東原遭聲請羈押,是與農地有關,但跟農舍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