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顧假 盧秀燕:支持修法改成「有薪假」
台中市議會總質詢,藍綠都為家庭照顧者發聲,爭取一般勞工家庭照顧假,能有補助。市長盧秀燕答詢表示,政府鼓勵重視家庭價值,也重視勞動參與率,家庭照顧假有其必要,但目前定義為事假,沒有薪水。她支持中央修法,讓家庭照顧假有薪水,也希望立院能聽到民眾心聲。(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議會總質詢,藍綠都關心家庭照顧假的實施,民進黨議員施志昌、鄭功進與楊典忠,為家庭照顧者發聲,並指出,一般勞工申請家庭照顧假並未給薪,希望中市府能給予補助。施志昌說,對年輕家庭來說,上有老下有小,年資不高,特休能請的天數也不多,尤其遇到像腸病毒流行,一班兩個孩子染疫就停課,家長疲於奔命。以大肚區為例,停托班級數17班,涉及上百戶,家長必須請假自行照顧,但家庭照顧假卻沒有薪水可領。另外,也希望台中市政府能加入勞動部試辦的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給予市府員工更有彈性的照顧條件。
國民黨議員吳瓊華質詢時也說,家庭照顧假一年可申請七天,但比照事假,勞工無薪,帶小孩打疫苗幾乎都是白天,青壯年還要照顧雙親,希望爭取家庭照顧假有補貼,減輕年輕家庭負擔。
市長盧秀燕答詢感謝議員為家庭發聲,為年輕人發聲,並表示,政府鼓勵重視家庭價值,也重視勞動參與率,家庭照顧假目前定義為事假,可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但沒有薪水,因此勞工目前申請比例不高,另外最多一年七天,是否足夠,她認為立院可以再討論。盧秀燕說,改為有薪水的家庭照顧假,企業反彈不小,也是性平法至今無法修法的原因。她身為女性,要照顧工作和家庭,非常了解家庭照顧假確有必要性,她贊成修法,讓家庭照顧假改為有薪假,希望立院聽到民眾心聲,進一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