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蟬效應已現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距離2020大選剩不到10天,民進黨卻趕著強行通過《反滲透法》,儘管蔡英文總統元旦談話時一再保證兩岸「正常」交流往來不受影響,事實上,卻因為法條中的「滲透來源」株連太廣,與兩岸有往來的企業界、台師、陸配等都已對選舉噤若寒蟬。

《反滲透法》條文只有12條,也因為定義模糊且太過簡略,未來只要與對岸接觸往來,涉及到捐贈政治獻金、捐錢公投、違法從事競選活動、遊說、集會遊行等活動,就可能誤踩紅線。

台灣法律過去大多處罰最後的不當行為,很少追究源頭,以貪汙罪為例,必須要有「對價關係」,官員拿了錢後,要按照送錢者的要求辦事才算。行賄罪的構成要件也必須是收送雙方都有犯意和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反滲透法》卻是管制源頭,候選人只要拿到「滲透來源」的政治獻金,無論有無從事破壞等行為都可能犯罪。民進黨和蔡英文口口聲聲強調,民主國家都有類似反制滲透的法令,但多數國家只要求登記,原因就在於「滲透來源」難以辨識,一不小心就可能陷人入罪,但台灣卻是反民主而行。

《反滲透法》對「滲透來源」的定義非常寬鬆,包括境外敵對勢力政府、政黨之組織、團體等,所設立或實質控制的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都算。

對岸是以黨領政,在各行各行嶄露頭角的,許多都是或曾擔任過政協委員,像是藝人成龍、導演馮小剛、藍球明星姚明等都有政協身分,尤其在地方,許多企業負責人也兼黨委書記。

一般企業、學界或民眾在做生意、學術等往來時,根本不會去考慮對方的身分,一不小心就可能接觸到「滲透來源」,讓未來兩岸往來和交流動輒得咎。

今年10月港女箱屍命案嫌犯陳同佳想來台投案,當時就爆出國策顧問黃承國帶中國政協、牧師管浩鳴拜會內政部長徐國勇的案外案。儘管徐國勇之後表示,在獲知管的身分後就未再接見,但連政府單位對於來訪交流的人都無法事前一一查證,更何況是一般民間單位和民眾。

曾任法官的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日前就以大陸《中國新歌聲》前年在台大校園舉辦活動時,統派人士在現場與學生打起來為例,強調從前頂多用傷害罪處理,未來類似情況或行為就可以用《反滲透法》來規範。

統派人士主張兩岸統一,與過去獨派主張台獨一樣,只是意識型態不同,卻因為曾與對岸接觸,就被綠營認定是《反滲透法》規範對象。

民進黨趕在大選前通過《反滲透法》,讓手中握有強大的政治鬥爭武器,可預見未來會有更多意識型態和綠營不同的人被拿來祭旗,台灣民主已走向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