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致命的擺爛還是耍流氓

裝死的叫不醒,因為被車撞死了

美國鄉間的高速公路常常會出現「小心鹿隻』的號誌。其實除了野鹿以外,很多野生動物如土狼Cayote、負鼠Possum或臭鼬 Skunk等,在過馬路時如果看到高速駛近的車輛,都會靜止不動裝死。(一個英文俚語 “Playing Possum” 就是指蔡英文的另一個名言:「裝死的人叫不醒」)。 對著迎面疾駛而來的車輛或車頭燈不躲不閃,匍伏於高速公路上裝死,結果就是血肉橫飛,直奔冥府。顯然的,大家都必須深切體會:「維持現狀」不論在面對國家定位的嚴肅問題或在處理人生的重大危機,其可怕的結果很可能就是死路一條。

蔡英文面對排山倒海的證據,不理不睬。這些證據可以證明她未曾完成可以合法取得博士學位的論文,當然也不可能有所謂的一點五個博士學位(全世界有哪一個人有1.5個博士學位?那個「臭屁的」0.5 到底是左傾還是偏右?)蔡多次誆稱她持有「國際經濟法博士」,但是目前「出土」的三個不同版本的所謂博士學位證書卻明明白白地寫著Doctor of Philosophy。姑且不論翻譯技巧的差別,Doctor of Philosophy 再怎麼運用狂野的翻譯法都不可能會是「國際經濟法博士」。何況,英國制度下的法學博士只有兩種: LL.D 或 DCL兩種,壓根兒就沒有國際經濟法博士這玩意。

蔡在民主沙龍騙囡仔的澎風演講說:她口試的時候,除了自己的指導老師以外,還有一位律師和一位經濟學家。律師說她的經濟方面的論述寫的很好,經濟學家卻覺得她法律方面寫的很好。那個已經辭世的所謂指導老師只有學士學位,而另外兩個口試委員卻非從自己的專業評估蔡的學質,蔡在囡仔排排坐前澎風是在自掘墳墓暗示自己不夠格,不是嗎?

間接證據也是證據,而且證據力不亞於直接證據

近日在論文門的辯戰中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證據,有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擁有蔡的口試委員名單和口試結果報告的證據,也有蔡律師援引的倫敦大學主張說蔡的名字曾經出現在應屆畢業生名單上以及蔡曾經依規定繳交著作權授權書,因此蔡(應該)業經頒給了學位。網上有不少評論多認為目前可以證明蔡沒有學位的只是間接證據,而蔡是否有學位恐怕是倫敦大學說的算,因此,一種看戲的心態就湧現在媒體,而民、國兩黨的一些重量級人物,如王志堅和黃子哲竟然在電視節目上,以「好個羅生門」為藉口,沒有勇氣明確表態,反而學著盛竹如說:我們拭目以待! 可以了解,很多人寧願當「德之賊——鄉愿」,否則太坦白豈不遭通緝?

台灣的證據法教育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間接證據就不是證據嗎? 間接證據在證據力方面就一定輸給直接證據嗎? 不然!

舉例說明:假設審判過程中需要證明在紐約世貿雙子星大廈爆炸不久前,是否剛好有噴射機飛過紐約世貿雙子星大樓,一個身為被告的阿拉伯恐怖分子堅持說他看到類似莊子逍遙遊裡描述的大鵬鳥飛過世貿中心附近上空,而且剛好放了個響屁。另一個證人則是個在世貿中心附近擺攤子的小販,他沒有親眼目睹噴射機撞上大樓,只是在聽到一聲巨響後抬頭看到大樓起火爆炸,並且看到大樓附近的天空有那種噴射機尾巴噴出的白色鱗狀煙霧殘留。恐怖份子的證詞是「目擊者的證詞」是所謂的直接證據,攤販的證詞相對而言是間接證據,因為他沒有親眼看到噴射機也沒看到大鵬鳥。你相信誰講的? 你現在還說直接證據比間接證據強嗎?

一個有販賣學位前科的大學,明明握有口試委員名單和口試結果報告卻選擇不提供,說什麼會引起當事人(蔡英文)的心理不適和難堪,所以基於保障她的隱私權的理由,不可公布,然後從已經流落街頭的應屆畢業生名單和制式論文著作權授權書,要看不到證據的人推論學位業已頒發——因為它講的算!?(應屆畢業生名單是個「騙肖仔」的證據。筆者曾經在美國Juris Doctor 畢業典禮前替兩位名字在應屆畢業生名單上的同學惡補,幫助他們在最後一分鐘完成畢業資格要件。 筆者數回上美國的新聞或政論節目,都被要求在開始「死不驚人死不休」的評論之前,填具將即將開始的錄影的播放著作權授權給製作單位。萬一填好後突然停電,可以拿著那授權書當作已經錄影完成的證據嗎?)三個同屬綠營,而且與蔡沒有深仇大恨的學者根據獨立調查所取得的證據,雖然不是所謂「一槍斃命」的直接證據,卻比倫敦大學違背常識的所謂「直接——但見不得人」的證據更具證據力,更有說服力。
雖然蔡英文沒收了你們當陪審員的權利,你們可以在這種可受公「審」的社會矚目案子裡,在3C產品前充當陪審員。 告訴我: 你們相信誰? 還要說:「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良心放長假去了嗎?
加州民事訴訟陪審團審理指示 Judicial Council of California ,Civil Jury Instructions (CACI) 第203條 Party Having Power to Produce Better Evidence。 原文照引: “You may consider the ability of each party to provide evidence. If a party provided weaker evidence when it could have provided stronger evidence, you may distrust the weaker evidence.?” 陪審團必須考量每一個當事人提供特定證據的能力。 如果一個當事人明明可以提供證據力較強的證據,卻捨而不用,反而提供比較弱的證據,陪審團可以不相信當事人提出的那證據力比較薄弱的證據。

怎麼跟無麻醉拔牙一樣?Why would it like pulling the teeth?

「跟拔牙一樣」“like pulling teeth:根據韋氏字典 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 指的是非常困難並令人懊惱沮喪的事 ”something is very difficult and frustrating“ 範例:

Getting him to make a decision is like pulling teeth. 要他做個決定宛如拔他的牙齒(不用麻醉劑)。蔡只需寫一封簡單的信給她的母校倫敦大學,要求它提供蔡的口試委員名單,就是指導教授還有那兩個很「幽默」的委員(一個律師、一個經濟學家)的名字,當然也要提供他們討論了很久的兩個(2.0)或一點五 (1.5)個博士學位授予的討論紀錄以及他們「歎為觀止」的高評分。

蔡英文當然也可以立即打個電話給倫敦大學! (美國的電視廣告常常有“Call Now”的廣告詞要觀眾立即行動,下單訂購。 Call now 有這麼難嗎? 還是你像剛移民的台僑第一次聽到這種Call now 的廣告,還以為是誰這麼 「可惱」呢?

有那麼難嗎? 還是你要學陳時中說:「不然要怎樣?」 乾脆耍流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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