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古代共和主義對現代台灣所具有的意義——古代羅馬人如何思考政治?

一、從長遠的觀點看台灣與民進黨

台灣在戰後的政治發展過程當中,有三個重要的影響因素,一個是美國的因素,另一個則是本土自發的力量,第三個重要因素則是統治者的國民黨喪失了母國,在台灣是少數,必須對本土力量妥協,這些因素就使台灣的民主誕生。台灣的民主如果從立法委員全面改選(1992)為起點來看的話,其實已歷經將進三十個年頭。即使這次的國民黨主席由朱立倫當選,但是國民黨員的結構與僵化的意識形態將會使國民黨很難本土化。當我們看到國民黨很難本土化時,我們大概可以猜測到:只要民進黨不要犯太大的錯誤、不要發生太大的意外,那麼在目前的憲政體制下,民進黨的長期執政是可能的。但是如果民進黨變成是一黨獨大,那反而是台灣民主發展的隱憂,相信這是許多人共同的看法,只是綠營的支持者大概都不希望這個在野最大政黨是國民黨。然而作者更大的隱憂是:時代一直在發展著,台灣的政治與社會也必須與時俱進,政治要隨時能夠反映民意,讓民眾能夠參與,以使政治能夠發揮最大的力量,使台灣的發展更為順利。但是,當我們看到立法院的表現時,所看到的清楚現象是立法配合行政,欠缺國民的參與,而更難看到的是精彩的政策辯論。當然,國民黨立委的搗亂與橫行,是使民進黨必須團結的主因,但這也讓我們看出民進黨是否有用心去思考如何突破困境的智慧。其實,這次的防疫,民進黨信任專家,讓衛福部從科學的觀點來決定並推動防疫政策,這是很好的表現,只是在疫苗政策上,衛福部時常只要被國民黨攻擊,就會退縮。看得出來,民進黨太在乎執政權的喪失,而只能短兵相接地去應付藍營的各種攻擊。

當然,面對敵人的攻擊,必須對敵人加以反擊,以守衛自己的陣地。但是如果沒有長遠的思考的話,那麼台灣的發展會是堪憂的。

二、中國的政權懼怕人文科學的發展

我在民報的專欄當中,常常講到: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發展是決定台灣能否更加發展的關鍵。我最近在台大校園看到台大正門口後來好像在蓋人文館,似乎台灣的最高學府因為台灣環境的變化,要真正踏出開往人文科學發展的一大步。其實,在日本留學時,我看了許多日本人寫的哲學與人文科學乃至社會科學的書以後,我就想笑台灣的人文科學的書籍與資料,很多寫的內容,不是看不懂,不然就是一些連結不起來的片段。我在考試院當考試委員時,就開始著手寫西洋哲學史與政治思想史的書,那個時候,國民黨還找公務員來跟我聊天,說歐洲的變化是經過數百年才形成的,你幹麼這麼急?你不怕寫出來以後,得罪一大堆的學者嗎?其實,這件事就告訴我: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知識會使人們認真思考政治問題以及各種問題,會對國民黨的政權形成衝擊,所以台灣讀人文科學的人不多,這也當然使得台灣的人文素養不高,更因為讀人文科學在台灣很難找到工作,所以就形成惡性循環。其實,人文科學的很多知識都是公共財,如果沒有國家的扶持,是很難在短時間內,可以把人文科學的知識弄懂的,因為人文科學使用的文字是語言當中最不容易懂的地方,它深受各自文化所形成的特殊結構的影響,因此語言沒有弄懂,就很難了解不同語言所產生的人文文化。我看到很多的台灣人文學者讀法國哲學或是德國哲學,居然是讀英譯本,而有些學者會翻譯用英文寫出來的人文著作,我曾問他們:當碰到著作中的拉丁文或希臘文時,要怎麼辦?我得到的答案是:跳過不翻就好了。

三、民主要能深化必須,培養國民的品格

我在民報的專欄當中寫了幾篇與共和主義有關的文章,但是當我們越深入了解共和主義的內涵時,我們就會知道培養國民具有公共德性的重要性。共和主義一般性的特徵可整理成如下:(1)追求共同善(common good)的政治,(2)具有「德性」的市民,(3)自立的《自由之個人與國家》,(4)愛國心與政治上的義務,(5)市民的對等性,(6)法的統治,(7)對於權力之墮落、腐敗的批判,(8)政府體制的權力分散、混合政體,(9)對於商業與拜金主義的市場競爭社會(商業)的批判。其實共和主義因為在美國復興,所以就產生了所謂的審議式的民主,這是太陽花學運爆發時學生所提出的訴求之一。但是因為台灣環境的特殊性,就使台灣政治的發展離這條路還非常遙遠。因此,我想在這篇專欄中對古代羅馬的共和主義作一介紹。


作者指出,疫苗政策上,衛福部時常只要被國民黨攻擊,就會退縮。看得出來,民進黨太在乎執政權的喪失,而只能短兵相接地去應付藍營的各種攻擊。示意圖/擷自公視新聞影片
四、古代的共和主義

(一)何謂古代的共和主義?

某個國家的市民,當他們不接受來自外面的統治者與內部專制者的統治而能夠自立的時候,那麼,這樣的市民才能夠說是自由的。因此,所謂的自由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不外就是「自我統治」(self governing)。但同時,市民們無論在軍事上或政治上,他們都必須積極地去承擔義務,並執行公共役務。這樣的市民必須知道他們和他人擁有什麼共同的價值。市民們必須要涵養「市民之德」(civic virtue )而参與至共同善(相當於現代所講的公共利益)當中。

上面這樣的觀念其實就是所謂古典共和主義的主張。

(二)古羅馬人對政治的思考與觀察

在古羅馬的共和主義當中,人們對於政治有著深刻的觀察與理解。擁有、維持權力會伴隨著腐敗與墮落,它會使國王政體轉化成專制,會使民主政體轉化為眾愚政治,對於權力的渴求會把私人的欲望帶入到公共事務當中。因此,任何政體都會因為私人利益的追求而被分裂。當私人的利益與權力結合時,就會造成黨派的鬥爭,使黨派、恩庇服從、私人利益等被帶進公領域的政治當中。如此一來,共和本來的意義是要實現「公共事務」(res publica, the public )的政體的,但卻會因為黨派政治而墮落。

那麼,要怎麼做,才能防止政治的這種墮落呢?共和主義就從這樣的關心,產生了對於現實的政治制度的設計,而這就是「共和主義」的另外一個層面。

1、法的統治(Rule of Law)

首先,共和主義對於「法」有強烈的關心,他們認為具有權力的人假如會墮落的話,那麼,能防止這種墮落的就是超越「人」的普遍之「法」。這樣的看法,無論是在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乃至西塞羅的思想當中都可以看到。

2、權力的分散與混合政體

第二是要在政治制度當中找到防止權力墮落、腐化的對策,這就是採取所謂的「混合政體」,以便把權力加以分散。古羅馬的思想家波里比阿(Polibios,約西元前200〜120)認為混合政體在共和羅馬當中,是以某種程度被無意識地顯現出來,他認為應將君主政體、貴族政體、民主政體做精巧的結合,而在羅馬當中,他認為在執政官的權力中,君主政治的要素相當凸顯,在元老院的權力中,則有貴族政治的要素,至於在民會中,則有民主政治的要素(請看後述)。

3、最終的問題在「人」

但是造成政治腐化的最終原因是什麼呢?即使我們透過法與統治機關彼此的制衡來防止,但是造出制度、推動制度的不外是人。從這個觀點來看,帶來腐化墮落的最後仍然是人。人假如有權力的話,就會腐敗,看到金錢,就會追求利益而變得貪婪,變得只會關心如何保護自己。因此,國民必須具有「勇敢」、「正義」、「思慮」、「節制」等等的德性,培養具有這種德性的國民的國家,才會是「好的國家、善的國家」。同樣的,如果不是具有「勇敢」、「正義」、「思慮」、「節制」之人擔當政治之重任的話,好的國家也不會實現。在共和主義裡,人必須是能夠做出好的判斷,與同伴們一起討論的理性之人。

當然,從事實面來看,羅馬的共和主義是平民與貴族的妥協之下而產生出來的,它不是如同今日一般的完全民主,但它帶來了羅馬帝國的形成,不過卻也無法解決大帝國的各種問題,因此共和主義就隨著時代的發展,就變成元首政體,最後轉變成專制君主政體,但是共和主義的精神始終殘存在日後的羅馬政治體制當中,並成為日後西歐所共同擁有的精神理念。

五、古代羅馬的自由與政治制度-與古希臘的雅典城邦的對比

羅馬以「都市國家」的姿態而成立,是在西元前8世紀到7世紀左右,那個時候,在義大利半島上,艾托路斯基(Etrusci)人的勢力非常強大,羅馬在一開始的時候,也是受到艾托路斯基人的國王之統治。在西元前6世紀的末期,艾托路斯基人的力量衰退,因此國王的統治於西元前509年在羅馬就被打倒,而使羅馬開始了共和政體。共和政體的時代大約持續有500年。

(一)羅馬的自由

羅馬也是地中海的一個城邦。在共和制時期,羅馬顯示出它有著民主城邦的一個面向,這是在雅典等的城邦在某一個時期所可以看到的面向。polis(城邦)這個字在拉丁文是civitas,羅馬人並不著重於城邦的人的結合面,而是著重於城邦的基礎=制度面與財產面,而將civitas 稱為res publica。

在羅馬,我們也可以看到朝向民主城邦發展的趨向。假如把這個「民主城邦」的面向加以整理的話,則有如下數點:

1、在法律上,平民(plebs,羅馬都市的農工商業者)與貴族(patricius)是平等的。

2、以Rule of Law(法的統治)為前提。

3、公職採一年輪替,10年即不能再任(因為羅馬對於國王政體有戒心);

4、最高的公職是採複數的定期制(這也是因為羅馬對於國王政體有戒心的緣故。同樣的公職人員是互相獨立的,他們不只是不採合議制,對於同僚可以行使否決權);

5、市民透過民會參與政治;

6、與希臘相似,尊重《與夥伴團結確保城邦的獨立性》。

不過,共和制時期的內涵其實是寡頭制,但是對於國王政體的戒心、尊重民會、尊重法律的原則等,與民主城邦這個前提互相結合而形成的「羅馬的自由(libertas)」就具有很強的規定力量。這個「羅馬的自由」在碰到歷史的重大局面時,就具有很大的意義,例如古拉格兄弟的改革、凱撒的暗殺等。

(二)擬似的民主城邦

羅馬人認為民主主義是幻想,他們說:「寡頭制的羅馬統治世界,民主主義的希臘人則盡失了自由,這不是證據嗎?」就這一點來說,如果將羅馬的「自由」概念與雅典的「自由」概念加以比較的話,兩者是同屬於「共同防衛」的城邦,就這一點來看,兩者是共通的,但是在「共同統治」亦即民主主義這一點上,兩者則是異質的。

1、表面上是民主制度,實際上是寡頭制

平民為了追求對權力平等的參加,其實是富裕的平民為了獲取和貴族同等的權力,將平民總動員而發起的鬥爭。鬥爭的結果,貴族與富裕的平民彼此的融為一體就展開,於是新的統治階級所實施的寡頭統治之色彩就增強起來。換句話說,在羅馬的共和制之下,舊貴族與少數富裕平民成為元老院議員,而可以產生執政官(consul)這些位於最高層的人就形成被稱為「顯貴」(nobiles)的新貴族階層。以這些人為中核的有力人士就掌控被稱為 clientes 的被保護人,他們也把不是被保護人的平民變成手下而加以動員。

民會具有「所有市民參加」的層面,但是這個並不是雅典所可看到的民主民會,民眾是被有力人士操縱而動起來的。在四個民會當中,所謂「有力人士獲勝」的架構是如下所述一般地被加以形成:

(1)兵員民會(Comitia centuriata)

這個民會是最重要的,因為羅馬的法律在這裡被加以制定,並選出執政官(Consul)、監察官(censor)、法務官(praetor)等,並議決重要的案件。民會的集會是由執政官所召集,所有的市民集合於自己所屬的centuria而參與討論,並在這裡選出代表各一名,所有centuria選出總計193名的代表進行最後的投票。組成centuria的市民按照財產分類成七個階層(classis,這是今天的class 這個字的起源)。人口僅是全體的1/5的最上位階層的二個階層擁有許多的centuria,換句話說,騎士階層的centuria有18個,市民階層當中的富人的步兵centuria則有80個。因此,在兵員民會當中,最上層的兩個階層在具有最後投票權者193名當中,占據了98名。他們透過這個架構組成獨占高級政務官的職務。由於有高級政務官之經歷者才能成為元老院議員,因此他們也就獨占了元老院的議員。

(2)平民會(Concilium plebis,後來被稱為Comita plebis tributa)

這個民會和tribus一樣,是以tribus為單位,這個民會排除貴族,只有平民參與集會,這個集會由護民官(tribuni plebis)召集,這個集會的決議拘束羅馬的全體市民,這是所謂的霍騰休斯法所承認的,因此,平民會與兵員民會就變成同格。護民官在這個民會選出。但是因為元老院具有權威,所以這個公職就變質。換句話說,護民官們在後來期待能進入元老院成為顯貴,於是他們就在很多情況與元老院妥協,並與元老院合作。

(3)地區民會(Comita populi tributa)

這個民會可選出按察官與財務官等的下級公職者,也可以決定設置《實施重要的政治審判之法院》。在B.C. 241年左右,羅馬市民分屬於35個地區(tribus,這是政治單位的地區)。都市的市民被分給四個地區,其他則是農村的地區。各個地區的代表在地區民會投票,在這個地區民會,農村地區居於優勢,而農村是有產階級的據點,因此,農村的有產階級就掌握地區民會。

(4)庫利亞民會(Comita curiata)

這個民會很早就已經形骸化,但是在這個民會,還是形成了《居於上位的階層占多數的結構》。

2、對於公職人員的服從

(1)在希臘,強力結合在城邦的市民們,會服從於其公職人員。但是,羅馬是超越此種服從的服從。高級的公職人員(magistratus)都是特別的名門出身,而且沒有罷免制,因此擁有非常大的權限。執政官、獨裁官、法務官、屬州總督等政務官的權限被稱為imperium,這個權限是包含如下的權限:對於民會有提案權、判斷是否通過投票結果的權限、軍事指揮權、刑事上的權限(這是被稱為coercitio的審判權,包含逮捕、拘押的權限與科處死刑、驅逐刑,科刑是屬於他們的裁量行為)。高級公職者因為這樣的權限而成為是:具有很高權威(auctoritas)的存在。

(2)與希臘不同,在羅馬,使一般市民就任公職的制度很薄弱。例如,公職人員不是用抽籤選出,也沒有給與日薪。

(3)羅馬重視很強的紀律(disciplina)。和斯巴達一樣,羅馬是不斷意識著戰爭而生活的軍事城邦,基於共同防衛的必要而產生的軍隊倫理(亦即對於下令者的服從、遵守規律、不斷的訓練)就規定了羅馬人的生活。

(4)在羅馬,與民主體制無法相容的制度但卻具有重要意義的典型就是元老院(senatus)。元老院是有高級公職之經驗者、有德之人成為議員,其任期為終生的制度。議員的人數開始時是300人,後來變成600人。元老院雖然不是法所制定的正式機關,但它在政治上是很重要的,議員們在社會上具有實力與權威,他們不像政務官一般,於經過短暫的期間就輪替。也因為這些因素,就使元老院在羅馬的政治上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至於獨裁官(dictator,dicto是決定之意)在這一點來說,也是重要的。這是依元老院的決議由兩位執政官當中,指名一位。任期最長六個月,獨裁官主要是為了管理危機,特別是為了指揮戰爭而掌握全權,在任務結束之後就退任。但是,獨裁官對方民主制有其危險性,在實際上,也被後來的蘇拉(Lucius Cornelius Sulla,B.C. 138左右-78)與凱撒加以利用。

以下我們以下圖顯示羅馬政治制度的大概:


圖/作者提供
六、簡單的結論

羅馬共和的產生是因為平民向貴族爭權而形成的,因此,與中國最大的不同是:中國在專制政體之下,由秦始皇統一了中國,也建立了只有一個人是自由的皇帝專制政體,但羅馬帝國的形成卻是由平等的市民為共同防衛城邦而一步一步形成的。台灣如果要保護自己免於共產專制的統治,培養國民之公共德性是最好的方法與手段,這是我們要跟古羅馬人學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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