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以熱情、良知、本事謀永續經營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象徵團圓的農曆新年將屆,筆者上周五參加所服務之事務所尾牙,欣喜之餘,筆者反思事務所如何邁入下一個60年甚至永續的挑戰!同理,筆者想藉「丑去寅來、牛奔虎耀」的尾牙時節,與讀者分享為人處事的心得。

筆者「專職」服務近半世紀的企業,是創辦迄今近一甲子的律師事務所,從當年筆者投身時僅40人規模,迄今已是數十倍之大。尾牙前夕,筆者回顧事務所歷年大事紀,思考成立至今有幸提供「超國界」法律服務之餘,究竟什麼才是「永續」經營的最佳典範?放眼諸多不確定的未來,該用什麼優勢創造無限可能,持續為法治及人類幸福盡一己之力。對此,早已邁入古稀之年的筆者頓然體會到成長的年代裡,一些聽來簡單不過的先人智慧,未必不是為人處事、企業永續的規矩方圓,值得吾人咀嚼、體會、奉行。

少不更事時,筆者坐在學校禮堂聽訓,耳濡目染下對於〈禮運大同篇〉等對社稷的期待可說是倒背如流,而「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之幸福,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之金句也令筆者印象深刻。隨著年紀增長,筆者倏忽完成大學、研究所學位後進入職場,在缺少明確人生規畫下,有幸從一名法學院老師、律師「斜槓」而出,也參與了些「立他」的公益活動(包括人道救援的紅十字會、促進「民間交流、政府接觸、國家統一」的海基會),身體力行中對於「為善者成」、「自然、歸樸、無為、不爭」有了親身體會。原來古訓所言皆真理,對人格養成及企業永續都適用。

回顧過去並展望未來,筆者對「傳承」及「永續」體會最深,唯有將「為善者成」的信念透過代代傳遞,承載自然人智慧結晶的企業才能永續,方法是徹底掌握「心素的良知」及「體素的熱情、本事」!「良知」除了是知所為、知所不為,更要明辨善惡後勇於為正義及弱勢發聲;另外,富有「熱情」便是常保同理心及好奇心,透過終身學習冶煉「本事」。當所有人都能以熱情、良知、本事自我砥礪,企業永續將是水到渠成。

合夥及公司均為「法人」,乃人類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發明之一,肉體之軀的自然人生命有限,法人經營得當則可「永保」自然人賦予的優良使命。百年前的美國道奇訴福特案(Dodge v. Ford Motor Co.)給當今世人機會反思企業存在的目的。事實證明,當年不願以股東利益為唯一考量的福特公司,雖然敗訴卻是擇善固執,永存至今。

如今,我國《公司法》已增訂企業社會責任條款,企業不僅是對股東負責,而應注意其社會責任(如勞工權益及環境保護等)。蓋營利如以「良知」做圭臬,先利他而後必然會利己,前提是企業「領導人」形成共識,將社會及人類幸福納入考量。

筆者服務的事務所同事20多年前投票選出關懷(we care)、服務(we serve)、卓越(we excel)作為願景目標(mission statement)。筆者期待同仁們能在工作中秉持著良知,以熱情和本事貫徹「法律服務的願景」。「良知」看似最難,卻也最重要,筆者認為「良知」不但可以學也可以教,只要我們隨時謹記「為善者成」(Doing Well by Doing Good)。凡事秉持良知而奉行,不論為民服務的公務員或是帶領經濟起飛的企業家及每個辛勤工作、努力學習的現代人,都將是推動華人世界邁向禮運大同理想世界的重要標竿!

在此,筆者鼓勵家庭可以透過庭訓將做人處事的道理傳承,而企業則應訂入章程,合夥關係透過契約,讓世世代代都能奉行,自然可以永續。總之,酒酣耳熱的尾牙之際,讓我們共勉永續的秘訣:做一位秉持良知,富有熱情和本事的人!(作者為老師、律師、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