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前副市長受賄 判11年半

記者郭曉蓓/綜合報導

據報導,山東濰坊市前副市長邢培彬,被指控受賄人民幣1538餘萬元,獲刑11年半。

邢培彬被控在2001年上半年至2020年7月期間,利用擔任昌邑市委書記、濰坊市副市長、顧問等職,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獲批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稱號」、「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索取、收受現金、車輛等財物共計1538餘萬元。

法院認為,邢培彬身為公僕,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昨日該案宣判,邢培彬以「受賄罪」被判刑11年半,並處罰金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