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11里長涉貪將停職 民憂影響防疫

平鎮區11名現任里長涉貪恐遭停職,區公所及里民都憂心將影響之後區政推行工作。(呂筱蟬攝)
平鎮區11名現任里長涉貪恐遭停職,區公所及里民都憂心將影響之後區政推行工作。(呂筱蟬攝)

桃園市平鎮區11名現任里長因滅火器集體貪汙案,一審被桃園地方法院判刑,民政局表示,里長若一審被判有罪,待收到判決書將由區公所停止其職務,並由其他公務員代理。里民也擔心,若里長被停職,恐影響之後防疫相關工作。

2013年時任湧豐里長鄧浪安與妻子以採購滅火器向廠商索賄,還自稱「平鎮地下市長」恐嚇廠商,另遊說多名里長一起收回扣,當時平鎮46個里中有32名里長涉案,如今11名現任里長被判有罪,據了解這些里長全都請好律師準備上訴。

不少里民擔心,碰到任何問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里長,尤其現階段里長們協助市府防疫,除發送疫苗接種通知單外,各社區接種站也靠各里長協助維持秩序,還有社區環境維護及消毒也都是里長在安排,平鎮區一下子少了這麼多里長,連平鎮區公所也憂心恐影響區政工作正常運行。

民政局區政行政科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里長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由區公所停止其職務,但目前市府與公所尚未收到判決書,相關行政程序會等收到判決書後才會啟動。由於停職並非解職,若里長上訴獲判無罪,則可恢復原職務,但停職期間仍會派里幹事以上的公務人員代理。

平鎮區公所區長鄭錦文說,目前每位里幹事負責2至3個里不等,暫代里長人選會以里幹事優先,還有各科科長、科員等都是人選。若被指派屆時會再調整工作內容,避免突然增加太多工作負擔。

他也說,私底下有和幾位里長聊過,就算停止職務,基於責任與社會公益,還是願意協助推動防疫工作,希望里民不要太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