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廣告不實 公平會罰遠雄

公平會今天宣佈對遠雄祭出處份,處罰遠雄建案廣告內容虛偽不實,分別對「遠雄房地產公司」、「遠雄建設公司」各處以20萬元罰鍰,另外也對「遠雄國際投資」處以10萬元罰鍰,總計是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指出,遠雄在宣傳「遠雄御東方」、「遠雄奧斯卡」、「遠雄三名園」等建案的廣告中,宣稱「40.23公頃影視音產業園區落腳內湖五期」,讓人覺得會有40.23公頃的影視音產業園區落腳在內湖五期,事實上,內湖區第五期重劃區內所規劃的影視產業園區才只有1.45公頃,廣告宣稱與事實相差太遠。公平會表示,一般消費者買賣房屋,房屋周圍環境狀況是影響交易決定的因素,不實的廣告內容易導致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認知與決定,並對其他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所以依照公平交易法第21條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