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悲歌!為籌母生活費 國一女被迫下海還被抽成
弱勢悲歌令人唏噓!北部一名就讀國一的少女為支付住在遊民中心的母親生活費,找上莊姓女子(42歲)求職竟被媒介性交易,少女為了母親只好無奈下海,3次性交易卻被莊女抽成僅拿到1萬多元,莊女最後被桃園地院法官痛斥扭曲少女價值觀判刑3年半,併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聯合》報導,少女透過朋友找上從事酒店經紀的莊女,被載往旅館才知要從事性交易,一度抗拒慘遭責罵,最後為了母親只好無奈下海,3次性交易卻被莊女抽成僅拿到1萬多元,檢警調查發現莊女經營應召站,專門媒介少女以每次4000至6000元不等的價格和男客性交易,但莊女否認有媒介或提供毒品。
法官經審酌痛斥莊女利用對方未滿18歲心智扭曲其價值觀,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3年半徒刑,併科罰金4萬元,另檢方起訴莊女引誘未成年人施用第4級毒品罪部分,因罪證不足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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