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取締噪音率 冠全台

不少飆車族,駛快還要炫,改造排氣管、拉高引擎,一路狂呼疾嘯,魔音吵人,彰化縣環保局採取移動式設備,1套就告發50輛次以上,摘下全台最高成案率,今年再添1套移動式和3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要讓噪音車無所遁形。

彰縣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屢屢接到民眾陳情汽機車噪音吵人,希望這些囂張駕車族付出代價,紛紛要求在周邊道路監測取締;去年元旦起環保署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上路,彰化縣採用移動式設備,精準鎖定噪音熱區,在深夜時段長時間監測,總計執行41場次,告發50輛次以上,已摘下全台第一名。

江培根指出,今年將再新增3套固定式系統,預計年底在彰化、員林、芬園139縣道等陳情熱點架設完成,將會24小時監測,讓出沒時段不固定的噪音車無所遁形;另外,再投入1套移動式設備,機動取締。

環保局強調,聲音照相是以「抓吵」為原則,只要沒有不當改裝或刻意拉高引擎轉速等不當操駕行為,就不會有超標情形,不用擔心受罰。

環保局統計,至今年4月底止,共執行12場次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取締,累計開罰6輛次、通知到檢9輛次;另外攜手警察局、監理站等單位,在噪音熱點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去年至今年4月底止,共執行27場次攔檢,攔車數達600輛以上;經檢驗不合格有8輛均依法開罰,另經攔查有噪音汙染之虞則有73輛,依法通知到檢。

環保局強調,逾期未到檢或經檢驗不合格,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裁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透過多管齊下的管制作為,今年檢舉案件數量較去年同期下降58%,已見階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