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被騷擾報警沒用 范雲籲速立「跟騷防治法」

屏東萬丹8日發生一起假車禍真擄人殺害事件,凶嫌過去就曾多次騷擾、跟蹤過被害女子,儘管女子報警提告,但只能用《社維法》送辦,毫無嚇阻力。立委范雲今天表示,她去年已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且通過一讀,呼籲中央盡快提出對案,她將在立院協助盡速通過法案,防止憾事再發生。

民進黨立委范雲晚間透過臉書表示,屏東通訊行女子被殺害的新聞令人心痛,目前面對如此惡意的跟蹤騷擾無法可管,她在去年已經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且通過一讀,未來若能完成三讀立法,被害人將可依照第8條,於最近一次受到跟蹤騷擾的六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防制令(保護令)。

范雲指出,法院審理後,若認定嫌犯有跟蹤騷擾事實且有必要者,將可依照第9條核發數款防制令(保護令),包含禁止嫌犯再對被害人跟蹤騷擾;要求嫌犯遠離被害人經常出入、活動的特定場所「特定距離」,包含住居所、工作場所等;禁止嫌犯以任何方式蒐集、紀錄或持有被害人之非公開資訊。

違反防制令者,將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范雲說,除透過防制令的保護,因應被害人的迫切求救,以及此案兇嫌「現行」跟蹤騷擾且屢屢危害被害人安全等嚴重情形,她的版本也在賦予警方針對現行犯使用強制力,以及讓警方在必要時得強化保護報害人,包含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必要安全措施,防止跟蹤騷擾行為或後續暴力傷害的發生,阻止憾事發生。

范雲呼籲行政院及內政部正視此類暴行的傷害,盡快於本會期提出內容完備且符合受害者需求的對案,她將於立院協助儘速通過法案,接住受害人,讓憾事不再發生。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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