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確定鬆綁 王必勝:12/1室外免戴口罩、唱歌和逐桌敬酒也ok

疫情持續趨緩,今(28日)本土增1萬583例,指揮官王必勝宣布12/1起室外不用帶口罩,唱歌及逐桌敬酒也都鬆綁,不過歲末等大型活動是否適用要另行研擬。他也提醒「若出門後進入室內空間還是得戴口罩,特別是大眾交通工具等,都還是屬於室內」。

圖片
今疫情記者會上,王必勝正式宣布:口罩令於

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雖然自12月1日起,室外不用戴口罩,但若遇人潮過多、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時,王必勝表示,「如果要戴,當然還是可以」。

室內規定方面,王必勝表示,基本上「室內規定都沒改變,除了2個」。他指出,第1個是「唱歌可免戴口罩」,第2個是「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規定」。他說,指揮中心的口罩規定放寬,室外都不用戴,但室內要戴,室內的部分除原先規定可不戴的地方以外,唱歌可不戴口罩、宴席改可逐桌敬酒敬茶。不過,若有體質敏感、慢性疾病,或遇人潮密集地方,仍建議戴口罩。從宣布室外要戴口罩,至12月1日實施口罩放寬那天,剛好時隔555天,「我想大家的口罩都很久了,希望口罩規定鬆綁後,大家的呼吸能夠更順暢一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三)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四)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四、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五、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六、餐飲場所: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

指揮中心提醒,體質敏感、有慢性病或發燒、呼吸道症狀的民眾,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全接種COVID-19的民眾,儘速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更多太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