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要開車撞罷韓連署站 內門瑞山里長遭判4月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3日電)高雄市內門區瑞山里長謝振城等3人今年涉恐嚇罷韓連署站,揚言要「開車來撞」趕走罷韓人員,橋頭地方法院今天依涉犯妨害他人罷免連署罪判謝振城4月徒刑,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選舉、罷免制度均為民主政治重要基石,但謝振城等人僅因政治立場不同,就以脅迫手段妨害罷韓人士徵求罷免連署權利;不過謝振城等人只有出言駕車作勢恐嚇,並無進一步動作。

橋頭地院審酌3人犯罪情節尚非嚴重,今天下午依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他人為罷免案連署罪判處謝振城4月徒刑;謝振城姊姊3月徒刑;同夥那姓男子3月徒刑,且均褫奪公權1年,並得以一天新台幣1000元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謝振城姊姊今年2月12日晚間發現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有罷免前高雄市長韓國瑜連署攤位,隨即聯繫謝振城和那姓男子到場驅趕,但遭罷免攤位工作人員拒絕。

謝振城和姊姊眼見驅趕不成,竟揚言恐嚇「我出三聲,沒有移開我馬上開車來撞」,並以「看你狗屎人,是非不分」等言語公然侮辱在場罷免連署工作人員,甚至指示那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逼近連署站不到1公尺距離鳴按喇叭。

謝振城到案後辯稱,罷免人員沒有在案發地點設立連署站的權利,自己是基於合法、正當目的要求遷移連署站,因此應僅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但法官調查後,發現連署站並未影響交通秩序,連署站地點也不是謝振城的土地,所以構成妨害他人罷免連署罪。(編輯:謝雅竹)1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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