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佯還錢騙女友進公墓 莽男兩度逼轉帳還性侵

北部一名高姓男子編造各種理由騙取女友金錢達13萬餘元,之後佯稱還錢將人帶往金山公墓,竟逼對方用手機轉帳把錢匯進他的帳戶,還脅迫「做最後一次」性侵得逞,最後再搶走女友手機逃逸,行徑相當惡劣,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罪與詐欺取財罪共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

高男佯稱還錢將女友帶往金山公墓,竟逼對方用手機轉帳把錢匯進他的帳戶,還脅迫「做最後一次」性侵得逞,行徑相當惡劣,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罪與詐欺取財罪共判刑13年。(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高男佯稱還錢將女友帶往金山公墓,竟逼對方用手機轉帳把錢匯進他的帳戶,還脅迫「做最後一次」性侵得逞,行徑相當惡劣,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罪與詐欺取財罪共判刑13年。(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聯合》報導,判決指高男在去年11月底以還錢為由,約女友從屏東北上金山公墓,高男隨即向對方表示殺了人正在跑路需用錢,讓女友心生畏懼用手機轉帳1.9萬匯進其帳戶,沒想到高男不但脅迫「做最後一次」性侵得逞,還要她再轉帳1萬元,最後拿走女友手機逃逸,女友報案後警方循線逮人。

高男對犯行聲稱是兩情相悅,但基隆地院法官審視女友出具驗傷診斷書認定高男預謀犯案,分別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2年6月、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2月,合併應執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