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歌手冠名費驚人 文化部:思考

我是歌手冠名費驚人 文化部:思考

中國選秀節目「我是歌手」總決賽,光廣告費就高達兩億台幣,冠名費更是超乎想像,達到1.5億人民幣相當於7.5億台幣的天價,有龐大資金奧援,舞台直逼演唱會等級,更動用38台攝影機進行拍攝,也讓文化部長龍應台,說該好好思考,置入行銷如何鬆綁。

主持人直接唸出,冠上廣告的節目名稱,節目進行,鏡頭更可以帶到舞台後方,兩個超明顯的品牌,字幕上也會不定時打出冠名廣告LOGO,我是歌手在中國創下超高收視率,廣告冠名權,達到1.5億人民幣,相當於7.5億台幣的天價,冠名費使得節目製作費大增,我是歌手,硬體直逼演唱會等級,還動38部攝影機,精準掌握歌手表演,觀眾表情都很到位,看看中國,置入冠名,從片頭贊助廣告LOGO就不斷在節目出現,反觀台灣最近才開放冠名贊助,還得避免過度宣傳、促銷,運用冠名置入行銷,或許該好好思考,運用冠名贊助增加台灣節目的製作費,讓觀眾欣賞到品質更佳的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