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國務機要費案纏訟15年 綠拚修法除罪化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特別選在4月7日,鄭南榕自焚紀念日召開記者會,宣稱他的國務機要費支出大於收入,所以沒有不法所得。其實在2011年,當時國民黨團挾立院過半優勢,將首長特別費除罪化,替馬英九任台北市長的特別費解套,如今換民進黨團也要修法,替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除罪化。

前總統陳水扁4月7日:「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國務機要費案纏訟超過15年,前總統陳水扁4月7日大動作召開國際記者會,替自己喊冤,而他會涉入貪污風暴,要從結縭46年的枕邊人開始講起。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2005年5月17日:「可以請他(黃芳彥)出來,跟呂秀蓮搭檔,競選2008。」2006年,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爆,透過貴婦團付款消費,收集來的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共1480萬,檢調當時調查發現,2005年萬海航運副董事長陳柏廷,送給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當結婚賀禮的名錶發票,竟也被吳淑珍拿來請領國務機要費。

資深媒體人陳東豪:「(檢調)他們在查這個細項的時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這個國務機要費裡面有一些錢,他不是一次,他是可能是連續幾個年度,拿去繳了陳水扁的保險費,還有去繳了我記得,應該是他們家的地價稅,不管怎麼講他是一個法定預算,它就是要『因公支出』這是事實。」(完整版請觀看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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