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環保犯罪 金環獎表揚執法人員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姜祖農副總隊長(左三),與榮獲環保署金環獎表揚的檢、警、環獲獎人員合影。(記者王先國攝)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姜祖農副總隊長(左三),與榮獲環保署金環獎表揚的檢、警、環獲獎人員合影。(記者王先國攝)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姜祖農副總隊長(左三),與榮獲環保署金環獎表揚的檢、警、環獲獎人員合影。(記者王先國攝)

為展現政府機關從中央到地方,跨部會積極查緝環保犯罪的決心,包括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環保署等檢警環機關,自民國一百年起即成立檢警環合作平台,聯合查緝跨區、跨多縣市的環保犯罪案件,共同守護國土,隨著查緝層面擴大,調查局亦加入打擊環保犯罪行列。環保署為表彰第一線環保犯罪執法人員的貢獻,自一○八年至今年,已辦理三屆金環獎,共表揚七十三位執法人員,以感謝檢警調環各單位為保護國土環境執法的努力付出,這群獲獎人員與不法業者鬥智,並運用科技執法,完整蒐證鞏固犯罪證據,並繩之以法。環署統計,自一○四年起至今年十一月底止,環保單位與各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法務部調查局等聯合查緝環保犯罪,計查獲一五八六件,移送法辦人數四八一四人,查扣機具數計六五三部,成果斐然。

參與查緝環保犯罪的現任臺灣高檢署檢察官郭靜文表示,在檢警環調結盟,對於環保犯罪之上、中、下游不法業者完整蒐證,查獲不法業者以作假發票、假契約、開支票等方式,意圖瞞騙執法人員,仍被查獲法辦。

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現任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秀玲說,查緝環保犯罪案件要透過跨部會及賦稅署、國稅局等跨域合作,有的環保犯罪要以企業犯罪、組織犯罪來看待,要向上找到源頭,偵辦主要關鍵是蒐證完整、犯罪證據要夠,法官才能據以判決定罪。檢察官指揮偵辦「空、廢、水」環保犯罪案件,其中廢棄物環保犯罪最難偵辦,有查獲不法業者成立多達七、八家公司,犯罪橫跨七縣市,仍被循線抽絲剝繭查獲,並依法起訴。彰化地院於十一月廿九日判決中部地區某環保犯罪案件,有不法業者將事業污泥,未經完整處理就傾倒在行水區及農牧用地,全案依違反廢清法、商業會計法等罪,有近三十名相關行為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最重判清運業者因累犯、不知警惕,而被判刑十一年,裁罰金額共達八千六百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