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熱水洗屁屁 女嬰燙傷脫皮

竹市1家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替7個月大女嬰清洗時,疑似未注意到水溫,將女嬰臀腿部位燙到2度燙傷,社會處接獲家長反映,調閱監視器畫面及召開會議,認定托嬰中心疏失,依兒少法開罰12萬元,並依規取消其準公共化資格。

今年8月底時,1名7個月大的女嬰因臀部沾染髒汙,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將女嬰帶至沐浴台洗屁屁順便洗澡,當時托育人員以小臉盆接裝熱水準備調勻水溫時,未料熱水從臉盆溢出燙傷女嬰臀腿,造成大片面積紅腫甚至脫皮,送醫後診斷為2度燙傷。

社會處接獲消息後協助家長將女嬰轉托,並調閱監視器及召開會議調查,認定該托嬰中心確有疏失,已限期要求托嬰中心改善並妥善處理後續事宜,建立安全維護機制。托嬰中心也改用恆溫熱水器,以避免再有幼童受傷。

但女嬰家長認為托嬰中心與社會處態度消極,社會處澄清,針對此次受傷事件,除持續加強稽查外,就托嬰中心管理、托育人員照顧知能及托嬰中心照顧環境等面向,已增加外聘專家入園輔導次數,也要求托嬰中心負責人完成保險理賠。

社會處長李季縈表示,此次女嬰燙傷,托嬰中心有管理之責,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規定,社會處依兒少權法規定予以處分12萬元,取消托嬰中心準公共化資格,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