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一周還錢卻跳票!徐乃麟「90萬討不回」怒告總經理 判決結果出爐

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綜藝大哥徐乃麟借新台幣90萬元給「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周轉,對方保證一周內會還款,並簽支票作為擔保,之後卻跳票,因此徐乃麟憤而提告。一審徐乃麟勝訴,經蔡男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於今(3)日認定原判決無誤,駁回蔡男上訴,判決確定蔡男應返還徐乃麟90萬元,全案不得上訴。

蔡男向徐乃麟借款90萬步還,挨告敗訴。(圖/翻攝自臉書/徐乃麟 - 乃至尊)
蔡男向徐乃麟借款90萬步還,挨告敗訴。(圖/翻攝自臉書/徐乃麟 - 乃至尊)

徐乃麟向蔡男提告,主張在2015年12月間,蔡男以公司有資金運用需求為由,向他借款90萬元,並承諾一周後會還款,蔡男還簽了90萬元的支票作為借款擔保,而他與蔡男所提的公司負責人為好友,確認公司有資金需求,因此同意借款,未料蔡男跳票,不僅沒如期還款,之後徐乃麟多次催款不成,因此提告返還借款訴訟。

當時徐乃麟為了借款,商請經紀公司將尚未支付給他的工作酬勞賄款給蔡男。經高等法院審理,蔡男也不否認徐乃麟的經紀公司會計有匯款給他,自己也的確簽了支票作擔保。此外,大龍蝦公司負責人陳永清未以公司名義,或是自己名義向徐乃麟借款,而是蔡男自行借款,因此審判後,一審判決徐乃麟勝訴,經上訴後二審,同一審判決,蔡男需向徐乃麟還款9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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