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槍擊案 疑8年前糾紛埋殺機

當年持鐵棍襲擊女課長被訴 出庭證人全被殺

警政署長黃明昭(右二)頒發慰勉金,鼓勵專案人組不眠不休迅速偵破。 (記者張瑞惠攝)
警政署長黃明昭(右二)頒發慰勉金,鼓勵專案人組不眠不休迅速偵破。 (記者張瑞惠攝)

記者徐義雄、張瑞惠∕南投報導

南投縣草屯鎮於十四日發生駭人聽聞的槍擊命案,遭冷血行刑式槍殺,共有四人死亡一人頭部中彈重傷,剛上任二週的警政署長黃明昭於案發後立即南下坐鎮指揮組專案小組,案發後二十一小時即偵破,在台中市將李姓凶嫌逮捕。警政署長黃明昭與南投縣長林明溱於破案記者會中均頒給辛苦的員警慰勉金,署長黃明昭並強調肅槍將是未來的重要工作,並將追查李嫌的槍枝來源保障社會治安。

警方表示,槍手為離職的李姓男員工,二0一四年間與一名女課長發生糾紛,公司內部有多人出庭作證,此次五名受害者中,有兩名死者加上重傷的賴敏男是當時的證人。辦案人員推測李男疑似懷恨在心,埋下殺機。

警方調閱八年前的判決書,李男因與一名洪姓女課長長期為操作機器問題起爭執,李男撂話,「過年後就會有一場好戲可看」,不久持鐵棍在公司外埋伏洪女,待洪女騎機車經過後,朝洪女頭部揮擊。

事後李男遭到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法院開庭,死者劉慶杉、張嘉綺以及重傷的賴敏男都曾出面作證,說詞對李男不利。賴敏男稱,自己聽過員工表示,李男揚言「過年後會有一場好戲」,他當時出言相勸,要他不要這麼不禮貌。

法院雖然以罪證不足判李男無罪,警方懷疑李男懷恨在心而埋下殺機。

南投縣長林明溱(左)頒慰勉金十萬元,獎勵員警迅速偵破槍擊殺人案。(記者張瑞惠攝)
南投縣長林明溱(左)頒慰勉金十萬元,獎勵員警迅速偵破槍擊殺人案。(記者張瑞惠攝)

李男一0一年九月三日至一0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在康建公司擔任生產課員,有親友根據犯嫌體型、熟知公司內部格局,懷疑李男時隔多年回公司向相關證人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