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中油干擾捕魚被訴 漁民怒

62歲蔡姓船長等4人4月不滿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海上棧橋施工,在工作船「東彥1號」旁施放漁網、放下旗桿阻止通行,遭桃園地檢署以強制罪嫌起訴。漁民痛批,工作船不照當初談妥規定,影響漁民捕魚,難道漁民都不用生活?

放漁網旗桿阻通行

檢方調查,62歲蔡姓船長及何姓妻子、李姓船員、王姓船長等4人,不滿施工的作業船「東彥1號」經常經過他們捕魚的海域,導致捕魚作業常受到影響,因此群起抗爭。蔡姓船長、妻子、不詳船員,今年4月29日早上,由蔡男駕駛自家漁船在「東彥1號」旁35公尺施放漁網,阻止工作船通行。

另外同天王姓船長、李姓船員及其他人在漁船上放下漁網、旗桿,以船尾拖吊方式,阻礙「東彥1號」通行。經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2海巡隊受理後,送交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4人犯意明確,依照強制罪嫌起訴。

怒言政府欺負漁民

王姓船長表示,公告時規定中油工作船必須航行近海5公里以外的航道,但是他們為了省油、省時間都走近海1、2公里的航道,影響到漁民的經濟海域,且工作船還會絞斷漁網,影響漁民的捕魚作業。

王不滿海巡署袒護,怒言政府欺負漁民,是中油的工作船影響到漁民的工作範圍,怎麼會是漁民妨害他們的自由?他抨擊,如果違反漁民的權利都要全盤接收的話,以後只要有人來做工程,漁民都要甘願受欺負,乾脆把漁港收起,漁民都不用生活。

桃園區漁會總幹事陳義成坦言,非常不滿海巡署的作為,4月29日抗爭前,海巡署有收到相關資訊,當天也派船和中油工作船一同出海,當中有兩艘工作船轉往其他航道通行,但有一艘船硬要往原航道硬闖,明明可避免卻要「硬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