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應曉薇豪奢 女子判3月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日電)何姓女子於民國99年中國國民黨進行台北市議員黨內初選民調當天,指控當時的參選人應曉薇假勤儉、生活豪奢等,遭應曉薇提告。台北地院依誹謗罪,判刑何女3個月。

依據北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何女當天通知媒體在教堂前召開記者會,指控應曉薇假勤儉,事實上生活豪奢、坐擁豪宅、出入由賓士轎車代步,選舉經費是由中國大陸樓姓男子供應等。應曉薇事後向檢方提告。

何女審理時辯稱,她是支持國民黨的深藍人士,因擔心台北市長郝龍斌和總統馬英九選情,所以到教堂前和教友討論此事。她所言有相關新聞報導為本,內容可受公評,何況應曉薇還因此獲大量媒體曝光,最後高票當選。

北院認為,何女未盡善查證義務,指控未經求證,貶損應曉薇人格及社會地位,依誹謗罪,判何女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