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考確診考生 補救措施3選1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大學指考因疫情延至28日至30日辦理。大學招聯會今(13)天表示,確診考生不得參加指考,也不會規劃補考,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被匡列自主健康管理的考生,將安排隔離試場應試;因確診而無法應試的考生提供3補救措施,包括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考試分發,考生可擇1採用,3類補救措施都採外加名額。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指出,指考未規劃補考,因確診並依主管機關通知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的考生,就無法以指考成績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管道,招聯會提出補救措施,並提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指揮中心,並獲得確認。

招聯會執行秘書戴念華表示,補救措施共3類,考生可擇其中1類採用;其中,第1類為考試入學管道,最多可填6個志願,由校系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第2類是已獲今年大學繁星推薦錄取並放棄者,可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第3類是今年個人申請入學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 可從中選1校系分發。

戴念華表示,這3類補救措施都採外加名額,但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有名額管控的師培生系組等,牽涉到政府人力管控的校系,皆不適用補救措施。

第2、3類補救措施會直接分發,選第1類的考生須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3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也可提供今年學測成績單,由志願校系審查,如獲審查通過才會按志願序分發。

適用補救措施的考生僅限已報名110學年度指考者,因新冠肺炎疫情確診尚未解除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而未能全程參與指考報考科目。

在通過110學年考試入學分發管道證明文件審查(須提確診隔離治療通知書佐證)後,可於7月26日上午9時至8月2日下午5時向招聯會提出申請;經審查認定通過後,須於8月16日前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資料。

大學招聯會提醒,確診考生不得同時登記考試入學分發管道又申請補救措施,如確診考生未能全程參與已報名的指考考科,但用已考的部分考科參加110學年度考試入學分發管道時,就不得再選擇補救措施。

今年指考確診考生不辦理補考,招聯會提出3選1補救措施。(大考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