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鹿為馬為哪樁?──紅藍對衝入國會的解讀

FILE - In this Jan. 6, 2021, file photo, Trump supporters gesture to U.S. Capitol Police in the hallway outside of the Senate chamber at the Capitol in Washington. Doug Jensen, an Iowa man at center, was jailed early Saturday, Jan. 9, 2021 on federal charges, including trespassing and disorderly conduct counts, for his alleged role in the Capitol riot. Jensen, 41, of Des Moines, was being held without bond at the Polk County Jail and county sheriff's Sgt. Ryan Evans said he didn’t know if Jensen had an attorney. (AP Photo/Manuel Balce Ceneta, File)
圖片來源:AP

⊙林雨蒼

2021年1月6日,川普支持者在川普的鼓動之下,衝入了美國國會大廈,試圖阻止國會議員認證美國大選結果,引發美國各界批判;中國政府及官媒將此事件與2019年香港示威者衝入立法會比較,質疑美國方面「雙重標凖」;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現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也稱「在美闖國會秒趴,在台占立院開趴」,將川普支持者的行為與太陽花運動相比;國民黨主席江啟臣也稱蔡英文不表態是「雙重標準」。但是,真的可以這麼簡單的類比嗎?

香港示威者衝入立法會,背後是中國在香港強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該草案容許將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國大陸、澳門及臺灣受審,因中國司法不受許多香港人的信任,擔憂此舉會使中國可將違反《基本法》之民眾送往中國受審,因此引發許多民眾的抗議。而同時,香港立法會與特首的選舉均受到中國政府的控制,親中建制派始終過半,加上中國無端DQ民主派議員,立法會無法正常反映港人民意以阻止《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通過,因此引發港人抗議。

台灣的太陽花則源於反服貿運動。服貿協議允許中國公司至台灣設點服務,許多民眾擔心中國政府可透過中資公司影響、介入台灣政局,因而反對服貿協議。服貿協議在簽署前沒有經過徵詢民眾的公聽會過程,當時執政的馬英九政府在簽署《兩岸服貿協議》後才送立法院「備查」,在立法院時雖有補辦公聽會程序,但早已無法影響服貿協議的內容,還有佔多數之國民黨在召委張慶忠僅於數秒內片面宣布「送院會」,引發民眾質疑程序的黑箱,進而衝入立法院以阻止該案於立法院院會中通過。

無論是台灣或是香港的抗爭,其背後都源於對中國的不信任與擔憂中國極權政府會透過各種手段來影響自己的生活;而這兩場抗爭也在後續的選舉中凸顯多數的民意。在2019年香港區議會的選舉中,香港泛民主派大勝,在太陽花運動之後的2014年、2016年選舉中,民進黨也取得大勝。這些都證明了當時台灣、香港政府違背民意、一意孤行,在程序上不是繞過法律程序,就是直接使民主程序失效,才引發抗爭。

但回到美國此次的抗爭,其根本動機卻來自於企圖顛覆民主選舉的結果。雖然美國總統川普持續在社群媒體上質疑選舉遭到「竊取」,許多說法都有調查澄清,其支持者卻不相信,相關說法還演變為陰謀論到處傳播。川普的這些選舉指控都經過美國法院審理,也遭到法院駁回,明顯是川普在走過民主程序以後還不服輸。在美國大選結果已經出爐的狀況下,這些支持者在川普的煽動之下,衝入美國國會試圖阻止美國憲法的法定程序,背後的本質是對民主選舉結果的不信任。相較之下,這次美國大選選後的紛亂,還更接近2004年國民黨敗選後,民眾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落選所引發的「連宋之亂」。

當時連戰與宋楚瑜在落選之後,因為不願承認敗選,想發起「選舉無效之訴」,鼓動支持者到處抗爭。當時的總統落選人連戰稱「台灣的總統有什麼了不起,人人得誅之」;副總統落選人宋楚瑜也號召「大家一起衝進總統府,殺陳水扁」。無論是連宋之亂或是美國國會的抗爭,都是由不服輸的政客所發起、號召;相較之下,太陽花運動與香港反送中運動是由民間團體人士發起與動員,明顯並不相同。

羅智強拿「太陽花開趴」來比較,背後還多了一層「太陽花運動沒有受到懲罰」的指控。但事實上,太陽花運動者在運動結束後,仍然面臨著台灣司法的追訴。目前司法仍在進行當中,佔領行政院的行動也曾有警方殘酷清場。羅智強不倫不類的比較,實在讓人難以相信他曾是馬英九任內的總統府副秘書長。

雖然表面上這些抗爭都衝入了國會,但從動機、抗爭的正當性、程序到發起者,美國此次的行為都與香港的反送中運動、台灣的太陽花運動難以相較。無論是中國共產黨或是中國國民黨,都無視自身當時違背民意的行為,在去脈絡的狀況之下以「衝入國會」的表面行動來互相比較,再指責民主人士「衝重標準」。這樣去脈絡的解讀方式,恐怕不只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而是「指鹿為馬」了。

作者為自由軟體工作者,公民記者,長期g0v零時政府參與者。曾任民間司改會資訊專員、黨產會兼任委員、PDIS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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