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18歲公民權 陳薇仲上街邀民支持年底憲法複決案

陳薇仲上街邀民支持年底憲法複決案。
陳薇仲上街邀民支持年底憲法複決案。

記者鄭鈞云/基隆報導

基隆市長參選人陳薇仲議員28日於基隆市循環站發送文宣、分享公車營運改革相關政見,同時向等候公車的基隆市民與青年學生宣講18歲公民權修憲案複決,邀請更多市民朋友支持年底憲法複決案。

陳薇仲表示,立法院於今年3月表決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未來年滿18歲的青年朋友,依憲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以及被選舉權。此案將於11月26日交由公投複決,這也是台灣首次公民複決之修憲案。

陳薇仲表示,18歲的青年在民法與刑法視為成年、須負法律上完全責任,也需負擔法定的義務,如納稅與服兵役,可以參與公職考試、考取駕照,然而,1947年至今未下修的投票門檻,卻讓許多青年必須等到20歲才有投票權,23歲才能有被選舉權。18歲至20歲的青年負擔社會義務,卻被陳舊的投票限制排除,無法參與公共事務決策。

陳薇仲說明,過去擔任議員期間曾到幾所高中分享「參與式預算」審議式民主,在實際操作與和青年學生對談的過程中,經常被其公民意識與思辨能力驚艷。現今18歲至20歲的青年,成長在資訊管道多元且更自由、更民主的環境,對議題的思辨與想法深入,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早已是成熟的公民,台灣應該落實世代正義,開放這群有活力與創意的青年,一起積極投身公共事務改革。

陳薇仲表示,1960至1970年代開始,世界上多數國家都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紐西蘭、德國與美國更因此選出20歲以下的國會議員,甚至是市長,可以看出青年為民主注入的活力。陳薇仲也笑說,相比之下,今年32歲參選市長的她就成了「中年」代表,可見開放青年參與為公民社會注入的活力。

陳薇仲提到,至今,台灣是民主國家中唯一堅持18歲才能投票的國家,不該持續待在民主後段班,應正視青年在公共事務上的行動力。她呼籲,今年年底11月26日的地方大選,基隆市民除了要選出能夠代表自己的里長、市議員以及領導市府推動市政的市長外,更要記得參與台灣第一次的憲法複決公投,支持18歲至20歲的青年擁有選舉與被選舉權,邀請更多青年投票與參政,共同推動台灣社會持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