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內使用輪椅及代步車 速限不得超過時速5公里

台北捷運站內可使用行動輔具,但不得超過時速五公里。(北捷提供)
台北捷運站內可使用行動輔具,但不得超過時速五公里。(北捷提供)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據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其他經本公司許可的旅客,可使用坐乘式輪椅或代步車等行動輔具,捷運公司提醒,旅客使用行動輔具以不超過時速五公里於車站內通行,既可方便自己也可維護其他旅客行走安全。

北捷表示,根據「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第二十六條之四」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其他經捷運公司許可的旅客,可使用坐乘式輪椅或代步車等行動輔具,以不超過時速五公里速度於車站內通行,保護自己及他人安全。

北捷提醒旅客,輪椅及代步車搭乘電梯安全範圍內尺寸,寬度及長度分別是不超過九十公分、一百五十公分;請勿在輪椅及代步車上超掛物品,進出電梯時,留意自身物品是否影響電梯門開關;此外,也請維持五公里以下的速度,減速慢行避免碰撞,導致電梯門或設備異常,進而影響行程規劃。

捷運系統各車站皆設置無障礙電梯,設定延長電梯關門時間,提供輪椅、年長者、孕婦、嬰兒車、攜帶大件行李及行動不便旅客等搭乘,且電梯內設有操作盤點字設施、語音系統、副操作盤及側牆扶手,並備有對講機,以供緊急狀況時與詢問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