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資源循環零廢棄 環署:110年回收率顯成效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7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台灣每年產出廢棄物約3000萬公噸,110年已做到約占1000萬公噸的一般廢棄物回收率達62.5%,另2000萬公噸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達85%,朝資源循環零廢棄邁進。

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指出,台灣76%的資源仰賴進口,每年消耗近2億7000萬公噸原物料,相當於每人每年消耗量為11.57公噸,持續朝資源循環零廢棄發展下,截至110年,已做到上述的回收率成果。

環保署並說,111年部分尚在統計中,因此先公布110年成效;且環保署已與相關部會合作,全面盤點廢棄物數量及流向,111年9月26日並獲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將持續推進資源循環零廢棄。

方案規劃針對「可燃廢棄物」部分,將增設12座處理設施,每年可處理109萬噸,預計112年量能達到平衡,即可處理當年產出的可燃廢棄物,114年則可去化之前暫存的可燃廢棄物。

「無機廢棄物」部分,例如氧化渣、還原渣、焚化爐再生粒等,將擴大運用在陸域及海域工程上,每年運用647萬噸,116年至121年累積暫存完成去化。

「有機廢棄物」則增設處理設施至年處理2620萬噸規模,規劃113年完成妥善處理設施。「化學品廢棄物」部分,新增年處理量17萬噸,並可等級而非降級運用。

環保署說,管理面作法也將強化再利用機構的管理及產品品質,全程追蹤流向,確保妥善清理。

另外,營建廢棄物部分,將檢討納管產源及要求申報、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混合物的區分認定標準、輔導簡易分類場用地合法化;針對市場上規模不足、需特殊技術處理的廢棄物或新興廢棄物,採用促參方式推動設置設施。(編輯:張銘坤)11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