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內裝針孔案 雄警解析針孔設備尋線逮捕犯嫌

摩鐵內裝針孔案專案小組,比對大量資料後查出黃姓男子涉有重嫌。圖為警方查扣拆裝工具等。(記者蔣謙正翻攝)
摩鐵內裝針孔案專案小組,比對大量資料後查出黃姓男子涉有重嫌。圖為警方查扣拆裝工具等。(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吳姓夫妻投宿高雄摩鐵在房內發現針孔攝影機,檢警調查發現另幾間房間也有同款針孔,經透過IP位置鎖定一名曾入住男房客到案,且查到偷錄影片。該案經高市小港分局專案小組比對大量資料後,警方認定三十九歲黃姓男子涉有重嫌,遂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十三日持搜索票至黃嫌住所搜索,當場查扣拆裝工具一組、手機三隻、安非他命二小包、吸食器等物,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秘密罪嫌解送偵辦。

摩鐵內裝針孔案發生後,檢警調查發現該摩鐵其他房間發現有約四具和吳姓夫妻入住房間同款針孔攝影機,警方透過針孔攝影機WIFI連網IP位置溯源,鎖定黃男涉案。

警方指出,五月三十一日有民眾向小港分局報案,指稱投宿之汽車旅館內有裝設針孔攝影機。分局長許健基認偷拍嚴重侵犯民眾隱私,而自認躲在網路及科技設備之後就可以高枕無憂的歪風不可長,在接獲報案後,立即協請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加入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大量監視器影像、分析過濾住宿旅客資料;另由科技犯罪偵查隊分析該針孔攝影機設備,以虛擬終端截取相關數位紀錄。

警方表示,黃嫌涉及刑法規定,「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強調,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或為滿足私慾,而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