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客人貼紙集點換筆 超商店員挨告

有時候自以為犯個小錯、卻可能惹上大麻煩。這幾年、各家超商經常舉辦貼紙集點換贈品的活動、相當受到消費者歡迎;而在新北市有一個超商女店員、私下收集顧客沒有拿走的貼紙、還換了兩支海綿寶寶的筆,結果被店長控告。而檢察官調查後也認為、貼紙是有「一定價值的物品」,因此以業務侵佔罪名、起訴這一名女店員。 超商業者在今年四月份,推出集點送贈品活動,只要集滿30點,就送海綿寶寶趣味筆一支,不過新莊一名超商女店員,卻因為這些集點貼紙而挨告。 原來女店員在活動開跑二天,馬上就集到六十點,換到二支海綿綿寶寶的筆,讓超商店長起疑,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女店員是把顧客沒有取走的貼紙,自己拿來集點,才能輕鬆就換到贈品,超商店長氣的對女店員提告,法界人士認為,若超商有規定點數要回收,女店員確實可能觸法。 == 聲音來源 律師 鄭仁哲== 我想超商是主張 就算顧客不要這個東西 也應該是屬於公司的 就是廠商所有的 雖然他沒有去拿 那就是說她沒有交還給公司 然後佔為己有 所以他(超商)認為這可能 就有業務侵佔的問題 店員與店長兩次和解不成,檢方認定,貼紙是有「一定價值的物品」,因此依業務侵佔罪,向法院請求量處6個月徒刑,並附加一定條件給予緩刑,各大超商都常以集店換贈品吸客,超商店員可能注意別任意把貼紙佔為己有,否則一不小心可能會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