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入境年齡門檻 菸20歲、酒18歲

今年一月起,菸、酒可攜帶入境年齡門檻已予調整,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可攜帶菸、酒年齡門檻分別為菸品限年滿二十歲、酒類限年滿十八歲方可攜帶入境。海關提醒,符合前述年齡門檻之入境旅客如主動申報者,所攜帶供自用菸品、酒類之限量規定務必注意。

菸品:未逾捲菸二百支或菸絲一磅或雪茄二十五支(三者擇一),得免徵進口稅(即免稅數量),超逾免稅數量應由紅線(應申報/通關諮詢)檯向海關申報通關,未超過捲菸五條(一千支)或菸絲五磅或雪茄一二五支者,得於扣除免稅數量後,徵稅放行。應徵稅捐為關稅、菸稅、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之加總,計算方式如下:

(一)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查詢)。

(二)菸稅:每千支紙菸徵收新臺幣一五九○元;每公斤菸絲徵收一五九○元;每公斤雪茄徵收一五九○元。

(三)菸品健康福利捐:每千支紙菸徵收一千元;每公斤菸絲徵收一千元;每公斤雪茄徵收一千元。

(四)營業稅:(完稅價格+菸稅+菸品健康福利捐+關稅)×5%。

酒類:未逾一公升得免徵進口稅捐(即免稅數量),超逾免稅數量應由紅線(應申報/通關諮詢)檯向海關申報通關,未超過總量五公升者,得於扣除免稅數量後,徵稅放行。應徵稅捐為關稅、酒稅及營業稅之加總,計算方式如下:

(一)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查詢)。

(二)酒稅:依據菸酒稅法第八條規定,視酒類種類或酒精濃度徵收不同稅費。

(三)營業稅:(完稅價格+酒稅+關稅)×5%。

臺北關呼籲,配合「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四十五點修正,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部分之菸酒由海關沒入外,另按每條(二百支)捲菸處一千元之罰鍰、每磅菸絲處三千元、每二十五支非葉捲雪茄處五百元、每二十五支葉捲雪茄處四千元、酒類酒精成分在十%以下者,每公升處五百元、酒精成分大於十%者,每公升處二千元罰鍰。攜帶菸品或酒類如超過免稅數量者,應主動至海關紅線(應申報/通關諮詢)檯申報查驗通關。

另為提升入出境旅客辦理攜帶逾限額之洗錢防制物品申報作業效率,財政部關務署於「關港貿單一窗口」已新增「(MI50)入出境旅客線上預先申報登記洗錢防制物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