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憲公投案辯論終結 法院定8月26日宣判

【時報-台北電】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提出「制憲意向公投」,遭中選會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8)日開庭,辜表示自己已經96歲,主張台獨已超過半個世紀,台灣是民主國家,因此要用適法的手段來建立新的憲法。全案定8月26日宣判。

辜寬敏提出的制憲意向公投有2案,分別是「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中選會去年10月16日以「不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主文內容不易理解」為理由駁回2案。

辜寬敏的律師黃帝穎今表示,中選會認事用法不符合憲法「創制複決權」,憲法並未禁止人民創制憲法,中選會駁回理由是區解法律;中選會認為「推動」、「現狀」用語過於寬泛,但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共有1127個條文使用「推動」、56個條文使用「現狀」。因此,中選會否認理由顯不成立。

辜寬敏最後說,他今年96歲,為了台灣將來,主張台獨已半世紀以上,從一開始被日本佔據,後又被國民黨佔領,現在台灣已改變很多,根據基金會民調顯示,有高達8、9成民眾希望台灣成為正常國家,因此要建立新的憲法。

黃帝穎另還當庭建請聲請大法官釋憲,不過合議庭並未對此回應,審判長庭末諭知辯論終結,定8月26日上午10點半宣判。(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