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藝術品拍賣分離課稅

行政院院會今天(26日)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新增藝術工作者權益保障專章,保障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益,另外,將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希望能活絡藝術品拍賣市場,讓更多交易在臺灣落地。

全球華人藝術網涉嫌利用文化部名義,詐欺藝術家取得著作授權,甚至簽下賣身契,讓藝術家求助無門,今年文化部委請律師協助提出民事的集體訴訟,此事也凸顯出藝術工作者對勞動權、智財權及契約簽訂等相關權益認知不足,「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中,新增權益專章,將輔導藝術工作者參加勞工相關保險、提供急難補助幫助藝文工作者渡過短期難關及提供契約指導原則,照顧契約雙方權益等,補足藝文工作者沒有一定僱主或固定收入可能存在的生活困境。

此外,「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也將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文化部次長彭俊亨指出,臺灣藝術品交易市場的買家與賣家都藏身在海外,政府課不到稅,也讓我國的藝術品交易市場停滯,在地、原創藝術品缺乏流通市場,因此希望透過簡化稅制,讓藝術品拍賣產業移到臺灣,增加我國稅收。

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補充,香港的藝術品拍賣市場一年交易額達到411億元,臺灣僅有23億元,且在香港的交易中有6成是臺灣人,因此希望能吸引相關產業回臺,活絡藝術品拍賣市場。

全案在行政院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