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紓困3.0追加特別預算 編列2100億元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共計編列新臺幣2100億元,包含防治經費383億元、紓困振興經費1717億元,辦理員工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疫苗研發採購等,全數舉債支應。

編列2100億元預算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1億元,補助廣電業者協助播放防疫訊息的直接人力成本、辦理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持有之手機門號定位追蹤及發送防疫簡訊等;內政部6.4億元,提供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施;教育部6.4億元,主要辦理運動事業與留遊學服務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

經濟部1375.5億元,主要辦理企業融資貸款保證、振興3倍券、事業或機構用戶營業用電補貼等經費不敷數;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貿易服務業、會展產業的員工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等;交通部97.8億元,主要辦理以國際客源為主之旅行業、旅宿業、導遊及領隊薪資補貼;航空業與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等。

農委會191.1億元,主要歸墊農漁民生活補貼經費不敷數;辦理農漁畜產業與休閒農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經費不敷數;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及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補貼等;衛福部373.6億元,主要辦理民眾急難紓困救助等經費不敷數;發給防疫績效獎勵金及防疫補償金;辦理疫苗研發及採購、防疫物資徵用等;勞動部47.1億元,歸墊受疫情影響的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經費不敷數;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經費不敷數。

行政院會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編列新臺幣2100億元。(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