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人員利益迴避 議會擬訂自治條例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擔心許多從事黨政工作者以民間人士身分規避利益迴避,進行不當利益輸送,台南市議會由議員蔡育輝、穎艾達利提出《台南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二十七日召開公聽會,雖立法之路恐路遙,但兩人強調,至少踏出第一步。

公聽會由法規委員會召集人李偉智主持,蔡育輝、穎艾達利提案,獲三十八位議員連署。該法案傳聞某黨務有力人士參與市府招標、委託案,屢屢得標,因屬民間人士和團體,不受規範,恐有利益輸送之嫌,提案求從事政黨相關人員,不得和市府進行相關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對價交易行為。

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和各政黨參與,成大政治系教授楊永年指這是相當好的啟動行政變革作法,想要行政透明公開,「首長調度很重要」;成大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律師許雅芬從法的角度提醒,《政黨法》等並無授權地方制訂,包括罰則、許多定義問題,值得注意;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教授蕭宏金直言,訂法恐不易,是否能改從採購法等方式規範。

台南市政府政風處長高國楊指若對方不接受調查也無法可管,增加困難度;法制處副處長楊璿圓也說,自治條例在無母法下,恐抵觸中央。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陳冠娟認為,包括廉政系統、議員監督、法定採購等,應注意每個環節。

穎艾指出,就是擔心有人以政治裙帶關係、地下首長、白手套和影子內閣身分等,拿乾股、收回扣、養網軍等,雖然認知立法困難,但仍希望法案儘速開花結果。

主席李偉智指出,公務員行政中立,一切都能公開、透明、合法,雖然即將改選,但在法律工具不足下,希望立法解決問題,若民眾有意見,可於十一月三日前送至議會表達。

台南市議會舉辦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希望避免從事政黨工作者以民間身分包工程和標案,上下其手,謀求利益。(記者林雪娟攝)
台南市議會舉辦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希望避免從事政黨工作者以民間身分包工程和標案,上下其手,謀求利益。(記者林雪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