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騷擾學生僅停聘6個月 教育團體憂心:恐再發生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和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主辦「違反倫理試探學生,得逞反被輕放?請教育部劃下紅線,保障學生安全」記者會。(主辦單位提供)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和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主辦「違反倫理試探學生,得逞反被輕放?請教育部劃下紅線,保障學生安全」記者會。(主辦單位提供)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24日)在立法院揭發宜蘭某國中教師長期以情感試探引誘多名學生,目前已經該校性平會調查,做出決議一案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一案性騷擾屬實。然而,該師卻僅面臨停聘6個月或記大過之處分。人本基金會認為,該教師很快就可以回到校園繼續任教,恐仍會發生類似情事傷害學生。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和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主辦「違反倫理試探學生,得逞反被輕放?請教育部劃下紅線,保障學生安全」記者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所提出事證,證明宜蘭某國中教師至少自2019年起開始違反專業倫理,對多名學生進行情感試探、性暗示及性騷擾。

行為包括和某學生單獨吃晚餐、載送補習、外出遊玩、每日通電話、步行牽手;情人節當天雖然遭學生明確拒絕,仍把巧克力放到學生鉛筆盒裡;對學生說「眼睛很大、很漂亮」、「我很喜歡」、「(我)住在你心裡」等語。

該師各案均已進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該校性平會調查確認一案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7條第1項「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一案性騷擾成立。

人本基金會也指出,全案卻在性平會調查及教評會審議階段,遭遇同校老師立場偏頗干預調查、議員及前官員護航關切、教評會委員未迴避等狀況;加上現行制度對於「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的解聘門檻並未有具體指引或準則,使得該師雖然有如此長期多案嚴重違背倫理行為,仍僅面臨終局停聘6個月或記過,很快就可以回到校園繼續任教,恐仍會發生類似情事傷害學生。

范雲指出,目前校園性別事件難以淘汰不適任教師的法制面最大問題,出在教評會只有加害人沒有被害人的制度設計。性別事件在性平會調查時,申請人及行為人是兩造當事人,若對性平會決議不服,都可以提出申復。但進到教評會審議行為人是否解聘、不續聘、停聘時,當事人只剩教師本人,只有教師可以提出教評會委員迴避申請、對教評會決議不服提出救濟;也就是說,明明是因性別事件要審議對教師的處分時,被害人卻在評審委員會中被噤聲,不能有意見,也完全缺乏救濟地位。

與會者也針對法制面共同提出3點訴求,第一,教師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其終身不得聘任、1至4年不得聘任、終局停聘等必要性,教育部需有指引或準則;並提出教師倫理界線說明廣加宣傳。第二,單一教師複數案件,應建立機制在性平會及教評會通盤調查及審議。第三,教育部應整體研議評估,因校園性別事件召開之教評會審議應納入學生主體,還給學生當事人地位以及救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