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依法督導 籲請張榮發基金會儘速完成董事改選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任期自107年12月17日屆滿以來,教育部本於財團法人法立法精神,函請相關法規主管機關釐清法令疑義,同時已數次公函促請基金會盡速完成董事改選,但5次會議因董事出席人數未達門檻或因故流會,仍未完成。按《財團法人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基金會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到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避免影響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