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修契約 學校午餐用國產肉品

教育部修正完成「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規範學校午餐一律採用國產肉品。(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修正完成「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規範學校午餐一律採用國產肉品。(本報資料照片)

為避免學生吃到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教育部修正「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規範學校午餐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優良肉品(含加工品),並增列未使用國產肉品(含加工品)與加重混充或假冒產品供貨不實的罰則,以確保學生食的安全。

含萊劑美豬明年1月1日開放進口,教育部已通函各縣市督導所轄學校以新版契約範本辦理招標,已訂約的學校則可依契約範本第16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或以「附約」增加約款方式因應。

教育部表示,配合「食安五環」政策,推動學校使用國產食材,明年起補助學校採用「三章一Q」食材經費由每人每天3.5元提升為6元,一年加碼補助8億元,總預算投入20億,讓學生吃得可口、營養及健康。

教育部說,這次契約範本修正重點為規範肉類與蛋類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具「三章一Q」的產品;肉類加工(再製)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為國產在地的優良產品。

同時,修正後的契約範本新增未使用國產在地肉品(含加工品)記點15~20點的罰則,另將廠商有混充或假冒產品供貨不實情節,加重罰則記點由10點增加至15~20點。而15~20點罰則為契約範本各項罰則中最重,如情節嚴重更可終止契約。

不過在野黨立委認為,應該在《學校衛生法》明確禁止萊豬進校園,更能照顧到學生飲食健康。不過執政的民進黨反對入法。《學校衛生法》修正案目前已在立法院討論,朝野政黨拉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