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長:教師兼職辦法半年內公布

教育部將參照公務員,有條件開放教師兼職,半年後公布相關辦法。圖為今年3月教育團體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立即開放代理教師兼職。(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將參照公務員,有條件開放教師兼職,半年後公布相關辦法。圖為今年3月教育團體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立即開放代理教師兼職。(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頃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公務員可有條件兼職。教育部長潘文忠昨表示,將參考公務員的規定,讓教師在公益、非營利及個人才藝等領域兼職,但不能去補習班。

立法院上月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公務員可在不妨礙本職情形下,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利用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公立學校兼行政職務教師,則授權由主管機關依其業務性質另訂經營商業禁止及兼職等規定。

公務員可有條件兼職,那老師呢?潘文忠說,在《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職辦法》中,為了讓學術或知識成果可以進行社會應用,已放寬教師兼職規定;同時在2003年時,對於代課教師,只要服務機關同意,他們也可兼職。

不過潘文忠提到,公立學校兼行政職的教師,過去都是比照《公務員服務法》的硬性規定,他們不能兼職。現在《公務員服務法》修訂讓公務員有條件兼職,教育部也會放寬讓兼行政職的教師可以兼職。

潘文忠表示,將參考公務員的規定,在公益、非營利及個人才藝等領域,讓教師可以兼職,相關辦法會在半年內出爐。不過教師和公務員的工作性質畢竟有所不同,教師不能到補習班班兼職,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說,年改方案幾年前通過,老師退休金被砍很多,生活品質受到很大影響,當時他們就要求政府開放現職教師兼職,他們老年生活才有保障。但教育部現在才說要研擬教師兼職辦法,實在太慢了。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育部不應該一刀切說老師一定不能到補習班兼職,而是要細分哪些補習班能去、哪些不可以去。有些老師在學校教學科(如數學),但他們在下班或課餘時間到才藝補習班兼職,難道這樣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