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人行道旁綠地被停車佔用 警稱設警告牌後開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7日電)雲林斗六市公園路人行道綠地遭停車佔用,由於車輛要停進綠地,須行駛過人行道,易出現人車爭道,斗六分局今天回應,綠地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待設警告牌後立即告發。

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黃仁男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民眾反映斗六市公園路消防局至監理站路段違規停車,警方會加強此路段執法,只要發現有車輛行駛過人行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

記者追問,警方執法時發現已穿越人行道,停在綠地上的車輛會開罰嗎?黃仁男回應,綠地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目前停在人行道旁綠地上的車輛依規定仍無法開罰。

黃仁男表示,警方14日會同雲林縣府工務處、斗六市公所、雲林監理站等相關單位辦理現地會勘,將由管理單位斗六市公所在人行道旁綠地設置禁止停車告示牌,警告牌設立後如有車輛違停,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告發。

斗六警分局呼籲民眾行車及停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僥倖違規,以免影響行車安全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及權益。(編輯:陳仁華)11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