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 中市取締14輛噪音車

2021年開始有多項環保新措施上路,因應環保署修法針對行駛中高噪音車輛超標可直接開罰,台中市特別購置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首日投入執法即查獲14輛車輛噪音超標,未來將繼續於人潮密集處加強稽查;台中市1日也開始全面禁用保麗龍杯,環保局成立專案小組稽查,暫未查獲違規情況。

鼓勵民眾 自備餐具再利用

台中市從2021年1月1日開始禁用保麗龍杯,環保局稽查人員這兩天加強查察,針對清心福全、茶之魔手等飲料連鎖店稽查,暫未查獲違規情況。台中市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表示,在政策上路前已加強宣導及輔導、並與業者充分溝通,許多業者都認為此規定能夠降低環境汙染,願意配合。

環保局表示,包括台中市內近3000家連鎖飲料店,今年開始將全面禁用保麗龍杯及其複合材質的飲料杯、餐具,盼藉此鼓勵消費者養成自備餐具、重複再利用的習慣。

此外,環保署修正《噪音管制法》,今年開始將可針對行駛中的高噪音超標車輛直接開罰,台中市稽查人員特別鎖定文心路噪音陳情熱點、架設聲音照相設計查緝,1日當天就查獲14輛車輛超標,將再透過人工、儀器雙重比對判讀,並排除環境干擾等因素後,若確定違規即開罰。

確保執法公正 3年修正1次

陳宏益強調,為確實取締,目前已使用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協助執法,但為確保科學儀器執法的公正,此系統須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每3年並須修正1次;今年也預計租賃6套固定式與2套移動式聲音照相儀器投入取締噪音車輛的行列。

環保局說,聲音照相設備管制標準依道路限速而有不同規範,若速限50公里以下道路、管制標準為86分貝,速限50至70公里路段標準為90分貝,依規定在聲音照相設備設置的前方路段都會有警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