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未上市水產抽驗 31件全合格

新北市府漁業處執行「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對養殖戶進行查訪抽驗。 (新北市府漁業提供)
新北市府漁業處執行「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對養殖戶進行查訪抽驗。 (新北市府漁業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六月七日為世界食品安全日,新北市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為讓民眾安心選購水產品食材,公布今年執行「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針對轄內養殖產業包括鱒魚、鱘龍魚、貢寮鮑等不定期進行上市前水產品及養殖所使用的飼料抽驗,累計共抽驗卅一件全數合格。

漁業處長張麗珍表示,新北市「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畫」除針對轄內生產的水產品,進行上市前抽驗工作外,也對養殖所使用的飼料進行抽檢,防止違反食品衛生安全規定之水產品流入市面,並針對轄內養殖戶,按養殖生物放養時間及產期,進行定期訪查、抽驗及宣導安全用藥等觀念。

張麗珍表示,自年初起至今,抽驗包括鱒魚、鱸魚、鱘龍魚、貢寮鮑、魚飼料及龍鬚菜等共卅一件轄內養殖水產品及養殖用飼料,分別依食品安全相關法規進行藥物殘留及重金屬殘留分析,檢驗結果均合乎衛福部發布的「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及「一般食品衛生標準」。

漁業者表示,養殖戶務必遵守水產動物用藥品使用規範,合理使用水產動物用藥品,並遵守停藥期限制,千萬不可使用不合法藥品。針對抽驗不合格養殖戶,會立即依消費者保護法至養殖現場進行移動管制,並按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管制期間其養殖水產品不得販售上市,經複驗合格後才會解除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