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經發局公布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四大指引

每年六、七月正值股東會旺季,今年恰逢疫情嚴峻,三級警戒期間影響部分公司召開股東會期程,截至六月底已有三十一家公司申請延後召開股東會。新北經發局長何怡明昨(十七)日表示,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須遵守四大重要指引,八月三十一日後召開要先申請,線上股東會須原章程有明訂。

經發局說明,新北市約有十三萬家公司,其中非公開發行公司約有三萬家,為避免股東會群聚造成防疫破口,經發局針對「非公開發行公司」公布四大重要指引原則,包括若股東會於八月三十一日前舉辦不需提出申請,但若於八月三十一日後舉行,須事先報請經發局核准延期,最晚於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召開完成。其次,若欲舉辦線上股東會,須公司章程已明訂,得用視訊召開股東會,否則不得以此方式召開。另外,若召開室內實體股東會包含股東、主席、議事人員等,全體人數不得五人以上(最多四人)。若想減少室內實體股東會人數,股東可利用委託代理人出席等方式,出具委託書並載明其授權範圍。

經發局提醒業者做好防疫措施,參與室內實體股東會人員須配戴口罩、隨時監測體溫、酒精消毒、落實洗手等防疫。相關股東會規定,也會視疫情滾動調整,相關資訊請上經濟部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is.gd/1eNhcS查詢,針對「非公開發行公司」若預計將股東會延至八月三十一日後舉行,須報請經發局核准延期;若想舉辦線上股東會須公司原章程已有明訂,否則不能以視訊模式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