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計程車春節加成 17日起跳

今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三天起,一月十七日至一月廿九日止,共計十三天,依跳表計費再加收三十元,與北市、基隆同步實施;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昨(九)日表示,交通局印製春節運價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計程車駕駛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

此外,乘客下車前可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以免衍生消費爭議,若搭計程車遇到超收車資等違規可記下車號、時間和地點向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將加強執行,提醒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依《公路法》裁處九千元至九萬元罰鍰。